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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公路竟限速20公里 郴州限速标志牌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 07:14  北京娱乐信报

  湖南省郴州市大众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国宾,因不满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的“超速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之告上法庭。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撤销第五大队对李国宾处罚的决定。案子告一段落,但“公路上限速标志牌过多、交警涉嫌乱罚款”的话题,成为群众议论的焦点。

  郴州市至桂阳县路段上的交通标志。 新华社发

  【公路现状】

  25公里路段40块限速标志

  这起罚款500元的小官司,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人们对目前公路限速标志牌过多、限制行车速度过低、限速标准是否科学的质疑有关。据郴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介绍,在郴州至资兴公路的138K+800M至163K+450M处,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

  设计时速80公里公路限速20公里

  湖南郴州境内的郴(州)资(兴)桂(阳)高等级公路,这条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甚至30公里、20公里不等,导致过往司机无所适从。而这条路上的几个交警执法大队,不定期、不定点地上路检测,只要过往司机超过限速标志牌设定的标准,就被罚款。

  3个交警大队1小时罚同一车

  更难以理解的是,郴(州)资(兴)桂(阳)高等级公路上曾发生过同一辆车在1个小时内受到3个交警大队超速罚款的情况。

  另外,一位姓刘的司机说,长沙市至望城县的“金星大道”,双向六车道,又宽又平,两边还有人行道,却限速每小时60公里,有一次跑了90多公里就被罚款2000元。

  【交警态度】

  司机只能交罚款没权质疑

  据李国宾介绍,3月22日,他的一辆福莱尔小车要转让,而买主匡先生发现,该车2006年12月1日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上有一项超速罚款2000元、扣6分的记录。

  3月23日,心存疑虑的李国宾找到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要求查阅相关资料,而第五大队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李国宾的要求。一位交警对李国宾说,千千万万的人都被罚了,你又能怎么样?李国宾将此事写成书面材料送给郴州市人大,市人大要求公安局督促交警处理此事。但交警支队一位民警说,人大的东西见得多了,还是不提供相关材料,更不对此事作任何解释。

  随便找个熟人就能少罚款

  与此同时,交警第五大队教导员对李国宾说,去找一下熟人,少罚点,只罚500元。李国宾说就找他。这位教导员当即写下“罚款500元”的字条。当天,李国宾交了500元罚款。

  之后他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这时交警大队感到事态严重,找了一个中间人协调,希望李国宾撤诉,并承诺退还500元罚款,赔偿2000元,扣分记录已无法消除。交警大队还承诺,如果李国宾行车再有违法,由交警第五大队负责协调处理。

  【司机质疑】

  谁来监督交警执法?

  不少司机反映,公路上有的限速是合理的,但交警超速罚款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不知道谁给他们这么大权力?特别是交警随意剥夺司机的申诉权,就更不公平。限速标准由交警制定、测速和超速证据由交警掌握,没有人来监督,于是车辆行驶速度越来越慢,而罚款越来越乱。

  限速浪费国家资源

  衡(阳)大(浦)高速公路去年才通车,由于可通过京珠高速公路和衡(阳)昆(明)高速公路进入衡阳市区,因而在衡大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很少,路面又宽又好,却限速每小时100公里。不少司机对记者说,跑这条路的司机稍不注意就会超速行驶,与其这样限速,不如将设计标准降低点,以免浪费国家资源。

  究竟是执法还是犯法?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限速标志牌,须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而且必须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郴资桂”高等级公路设计时速是80公里,湖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等级公路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而郴州交警却以时速60公里至20公里作为限速标准。对此,司机们纷纷质疑:这样做究竟是依法行政还是执法犯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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