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开车也一样,如果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章上路或司机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意外事故。关键问题是,大家能否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一旦发生交通意外是选择逃逸还是救人报案?
在下面这几个故事中,一个人选择良知感动了他人,一个人选择逃避却难逃法网。另外一个则是“撞车”的故事,在一个司机违法超车的情况下,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发生了……
故事1
撞人后及时救治:值得提倡
□闫铭涛(河南平顶山)
一天夜晚,我和哥哥驾车外出。车驶上一座立交桥,由于桥上没装路灯,前面的道路漆黑一片,就在这时,一个黑影突然跌跌撞撞闯入快车道。哥哥来不及刹车,只听得“砰”的一声,黑影结结实实地和汽车撞在了一起。
这时已是伸手不见五指,路上行人稀少,如果开车逃走,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可哥哥却立即把车停在路边,稳定了一下慌乱的情绪,然后掏出手机报警。接着,他又跑到路中间查看伤者,才发现伤者是一个醉酒的人。五分钟之后,救护车赶到了,哥哥让我跟伤者到医院,他留下来等待警察处理事故。好在伤者没什么大碍,只是皮外伤。不过,车还是被拖走了,伤者赖在医院里不愿出院,前前后后,我们共花去了1万多元。朋友们都说哥哥傻,可哥哥却憨憨地一笑:“我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已准备考驾照,如果我拿到驾照,开车遇到交通事故,我会毫不犹豫地抢救伤者,我要像哥哥一样,做个坦坦荡荡的人。
故事2
肇事后飞速逃逸:行为可耻
□韩进武(河南郑州)
一天,我邻居家的孩子王强在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违章行驶的红色出租车撞翻在地。当时这辆出租车没有停下救人,飞速扬长而去。正在这时,这辆出租车后面的一辆车却停了下来,将王强送到医院,并告诉了王强的亲属肇事车的车牌号码。
根据好心司机提供的号码,警方很快找到了肇事司机刘某。由于身强体壮,王强养了一周后身体便恢复了正常。在警方处理此事后,王强一家只向肇事司机索要了医疗费1万多元。同时,因为肇事逃逸,肇事司机被警方拘留了15天。
面对通情达理的王家人,司机刘某悔恨地说:当时出事后之所以逃跑,是害怕受伤者讹他钱财,没想到王强一家人一分钱也没向他多要。他当着王家人发誓,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再也不会逃跑了。
俗话说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逃过初一逃不过十五,机动车司机在出事后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这种行为令人不耻暂且不说,看看这个司机,倒头来还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故事3
车祸,是这样酿成的
□魏锦池(河南新密)
前几天坐车到城里办事,在城门口第一个十字路口就堵了车。仔细一看,才发现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堵车,而是遇到了红灯,一溜车队在那里等绿灯。就在这时,一辆牛气十足的高级轿车“哧哧溜溜”跑过来,从左转弯道斜插在直行道上等待信号的一辆旧昌河车前面。县城街道比不得省城街道,充其量顶得上省城的社区小街。一会儿,直行绿灯亮了,轿车抢着往前走,却听“咔嚓”一声,右侧便刮到了昌河车上。
这样一来,路上就热闹了。轿车司机下得车来,气势汹汹地质问昌河车司机会不会开车,昌河车司机满脸的委屈,其他的车自然走不动了,一些走路的人也凑过来看稀罕,一下子把本来就不宽阔的路面堵了个水泄不通。执勤交警发现情况后,赶紧过来疏导交通,又让“肇事”双方到路边说事。
至于后来如何了断了这起“车祸”我不得而知,只是一方面替昌河车司机鸣不平,一方面为那个轿车司机感到汗颜。本来嘛,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有了规矩,就要按规矩走路。否则,诸如此类本不会发生的车祸,是难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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