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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背车”引发的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09:12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辛渐通讯员史瑞杰

  1月15日,京珠高速公路安新(安阳—新乡)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冀D牌照的大货车“背”着另外一辆大货车,驾驶员因采取措施不当,冀D牌照车撞向护栏,造成单方事故。无独有偶,1月20日,连霍高速公路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与护栏刮擦事故,不同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两辆车是安徽的。

  1月15日、1月20日这两天,天气晴朗,能见度良好,且冀D牌照和安徽牌照的大货车都车况良好,那么为什么会发生交通事故呢?

  经两地高速交警事故部门调查结果显示,都是“车背车”惹的祸!因为两辆承载车都由于所“背”车辆太长,当前方出现紧急情况,驾驶员紧急刹车时,所“背”车辆不能与之同步制动,形成“甩屁股”(即侧滑)现象,从而造成驾驶员方向失控,酿成事故。据介绍,之所以“背车”现象屡屡发生,主要原因是受利益驱动。“车背车”现象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车上的所配货物本身就是车辆,货主为省运费不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辆;二是两辆车都为空车,为了节省过路费,一辆车背着另一辆车走。根据规定,如果一辆五型大货车空车从安阳北站到郑州圃田站,应缴过路费650元,两辆同样的车应缴过路费1300元,但如果其中一辆车“背”着另一辆,那么就可以少缴过路费650元,这是多么划算的“买卖”。但结果并非如此,因为驾驶员忽略了“背”车行驶的“危险成本”。就拿两起事故为例,第一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余元,第二起事故损失是1万多元,驾驶员“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背车游戏”玩不得,只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才能确保平安、畅通,切不可为了省钱而置安全于不顾。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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