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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绿灯尾”与“红灯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3:50  北京晚报

  

  “闯红灯”这个词,每个驾驶员都不会感到陌生,大家都知道这是驾驶中一项很严重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也比较大。在《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中,我们可以找出对“闯红灯”行为认定的具体分解:事故一方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个违章就是我们俗称的“闯红灯”行为。交警到现场后会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6条第4项关于“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规定”,对违章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每个驾驶员都不会有故意闯红灯的念头。但为什么在违章处理中闯红灯的行为还总会存在呢?为什么有很多驾驶员在知道自己被路口监视器拍到有闯红灯的行为后会大呼冤枉呢?仔细分析一下便可看出,“冤情”往往集中在两个瞬间:一个是“绿灯尾”,一个是“红灯头”。

  首先说说“绿灯尾”。这又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有数字显示倒计时的路口,一些司机将要到路口时,看到前方绿灯显示时间快要接近“0”就赶紧加速,想在信号灯终止前通过路口;另一种情况是在没有数字显示时间(即普通信号灯)的路口,看见路口亮着绿灯就加速前进。这两种行为虽然本身并

  没有错,但在我国目前的交通状况中,很容易造成两种隐患:一是容易和违章抢行横过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事故。因为车辆通过路口时车速都很快,一旦遇到行人违章抢行,就容易躲避不及撞到行人。二是容易和左、右两侧路口违章提前起步(即抢“红灯头”)的车辆相撞发生事故。所以,虽然在世界很多国家的交通法中,“绿灯路口必须加速通过”都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避免路口拥堵的交通法规,但目前在交通意识普遍较为淡漠的我国,碰到绿灯还是踩一脚刹车比较稳妥。

  下面再讲讲“红灯头”。有些驾驶员在停止线处等红灯时,常常看左、右路口放行的信号,在左、右路口放行信号将要变成红灯时就立即起步,这样做等于是否定了信号灯延时的作用。这种行为造成的隐患是容易与左、右方向放行信号时“抢绿灯尾”的车辆发生碰撞。那么驾驶员应当怎样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闯红灯”的可能呢?

  其实“闯红灯”一般都是在距路口50米范围内发生的,这里是一些新手难以判断的两难地带,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加速通过还是应该松开油门准备停车。在这50米内应该采取的正确做法是:稍抬油门,把握好车速,并注意信号灯是否变化,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避免高速行驶至路口时紧急刹车,造成后方车辆追撞自己的车或者是贸然通过时迫不得已闯红灯被监视器拍下。当车辆距路口10米左右,信号灯如果仍是绿灯,就可以加速通过。因为即使这时信号灯发生变化,汽车也有足够的时间通过停止线。

  要准确预测信号灯的变化,最重要的是要及早观察信号灯的状态来计算好车辆通过的时间。如果信号灯由红灯刚变为绿灯,说明短时间内绿灯不会闪烁,你可以随车流稳速通过。而从远处看信号灯是红灯,便可以推测信号灯的变化(由红变绿)时间不会太长,这时司机应采取抬起加速踏板或适当踩下制动踏板的方法使车辆减速,但不要过早停车,只要前方停车等灯的车辆一有动静,就可以随前车稳速通过路口。唐偶

(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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