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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商遭遇“围城”之惑(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22:20  北京商报

  商报链接

  国外经销商也不好过

  如今在美国,靠推销汽车谋生很难,惨烈的竞争大大降低了经销商的利润和佣金,而顾客上网获得的价格信息更让推销员无从施展推销技巧。

  报道说,美国汽车经销商数量过剩。业内人士认为,美国约2.1万家汽车经销商中至少有3000家将被淘汰。在美国,想买车的人只消花半小时上网,就能查出经销商的进价、售价和为取得经销权而支付的费用等各种信息,从而能够胸有成竹地讨价还价。

  美国经销商如此,德国经销商也好不到哪去。据了解,随着德国汽车市场的不断萎缩,德国汽车经销商的日子实在是难过。销量下降,销售利润也随之减少。“现在经销商的成本高,利润低,他们只有从中间环节节省费用。”德国一位市场营销专家说。

  政策回顾

  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2006年2月1日

  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如果标注商品图形商标,则应标注于车身尾部外表面的左右中间位置。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进行组合或将各自注册的汉字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

  点评:“贴标”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汽车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等。

  新消费税

  实施时间:2006年4月1日

  小汽车执行新的消费税率。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对24座以下客车、排气量小于2.0升的,仍适用现行的3%税率,对排气量2.0升(含)至3.0升的适用5%税率,对排气量在3.0升(含)以上的增设8%税率。

  点评:从新汽车消费税的征收比例档次划分上看,政策对小排量汽车有明显倾向性,实际上也是在提倡小排量节能环保汽车的消费。

  进口关税触底

  实施时间:2006年7月1日

  7月1日,汽车进口关税降到了25%,此次关税的调整将是汽车进口关税的最后一次调整。

  点评:关税下调,进口汽车价格随之下降。今后中国汽车的价格将不再受进口税的影响。

  零部件认证

  实施时间:2006年12月1日

  装有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尚未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9种零部件,包括前照灯等机动车灯具产品、机动车后视镜、机动车喇叭、汽车油箱、门锁及门铰链、内饰、座椅等零部件的车辆,将禁止销售。

  点评:认证制度是从政策的角度引导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对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来说,要通过产品认证,必须进一步提高汽车零部件的质量。零部件质量提高了,生产出的汽车成品质量也会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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