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一年零五个月的等待后,46位大连奥克斯车主终于盼来了值得庆贺的一天。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昨天就奥克斯非法产销拼装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46位车主提出的诉讼请求,奥克斯集团、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须全额退车返款、补偿车主购车费用。
“今天的胜利不仅仅是我们46位车主的胜利,也应该是全国2000多位奥克斯车主的胜利,我们是处于一个战壕的战友。”第一个发起此次诉讼的大连奥克斯车主张旭洋备受鼓舞。据介绍,大连还有60多位车主也将提起诉讼;此外,北京、南京的奥克斯车主也正在密切关注“大连战役”。
“不排除被告会再次提起诉讼的可能。”为大连车主提供法律援助的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岩昨天表示。
一审判决:奥克斯全额退车返款
法院昨天一审判决,由奥克斯集团和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全额退车返款,并赔偿车主购车上牌的费用。但由于车主已使用了汽车,所以需承担每个月410元的折旧费。
“像我是7.38万元买的车,所以能赔得7.38万元的全额购车款和1.063万元的上牌等各项费用,由于我已使用该车近两年,所以需支付给厂家1万多元的折旧费。”张旭洋说。
粗略估算,如果全国2000位车主都能得到赔偿,预计奥克斯还将为此埋单约1.6亿元,此前奥克斯曾称花4000万元做了一个汽车梦。如此看来,奥克斯可能将为其汽车梦埋单约2亿元。
案件焦点:奥克斯非法产销拼装?
奥克斯车主维权始于一年前。2005年3月23日,以生产空调、手机为主的奥克斯集团宣布退出汽车行业,全国2000多位车主一时“找不着北”了。2005年7月份,对奥克斯售后服务感到不满的大连车主张旭洋率先举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随后,大连45位车主加入到维权阵营中,联合提起诉讼。事实上,奥克斯从未获得过汽车行业的“准生证”。从高调宣布造车到黯然退出,其只生产过两款SUV———“朗杰”及“原动力”,产量总计约2000多辆。本案的最大焦点正缘于此———“朗杰”及“原动力”到底是谁生产的,是涉案的富桑黑豹还是沈阳奥克斯?是否由奥克斯来承担责任?据介绍,一款新车的诞生需要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准生证”。但在国家发改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却只查到了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的“户口”,根本没有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或奥克斯集团公司的汽车生产立项,和“朗杰”及“原动力”型号的“户口”。
“奥克斯车头、方向盘及座椅上的商标用的都是奥克斯的商标,宣传单上也没有看到‘富桑黑豹’这个品牌的介绍。”张旭洋说,“我们就是冲着奥克斯的品牌以及其在空调行业的知名度,而买这个车的。但是直到交了钱,到车管所上牌时才发觉材料上写的是富桑黑豹车,等我要找经销商时,经销商都没影了,到现在我还没一点黑豹的概念。”
专家说法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王岩:奥克斯车主最终胜诉还不好说
现在还只是一审判决,所以还不能确定奥克斯车主一定会胜诉。另外,全国其他车主的案由、诉讼切入点、请求都不一样,所以是否奥克斯车主都能胜诉也还不能过于乐观。
即使大连的奥克斯案判决最终生效,我国因为没有既判案例效果,所以未必全国所有的法院都是一样的判决结果。当然,作为一宗典型的消费案例,对其他类似案件会起到借鉴的作用,特别是汽车这样一个与消费者安全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早报记者 钱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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