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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进入“交强险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00: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过完长假从老家回到省城,笔者发现,跑在路上的很多私家车前风挡玻璃上都多了一枚蓝色的椭圆形标识,上面标有“强制保险标志2007”字样。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车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的证明。而且,从10月1日开始,济南市的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抽查上路车辆的交强险的投保情况。

  7月1日后投保车主——不投交强险将受重罚

  据悉,9月初公安部已下发通知,要求交管部门从2006年10月1日起,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要依法查验其“交强险”投保情况。对7月1日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和已投保但未按要求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的车主,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笔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获知,对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车主的具体处罚规定为:不能提供交强险标志的,扣车、罚款,罚款额度为“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使用伪造、变造、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扣车、罚款,罚款额度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未随车携带标志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7月1日前投保车主——不携保单上路也将受罚

  同时,济南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车主在今年7月1日前已投保机动车商业三责险的,按规定可以在商业三者险期满时再投保交强险,但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关的保险证明,这个证明就是车主所投保商业三者险保单。

  这里要特别提醒这部分车主,交管部门要查的是车主所保车险的保单原件,而不是保险卡。对那些不带保单就上路行驶的粗心车主,一旦被查到,交管部门将会暂扣其车辆,车主须带齐保单才能到交管部门去提车。

  保险公司——节前迎来投保热潮

  由于9月初公安部下发了此通知,笔者了解到,国庆节前,省城各财产保险公司都迎来了交强险推出后的首次购买热潮。

  太平洋财产保险济南分公司的业务经理李宁告诉笔者,9月以前,相当多的车主对交强险还处于观望状态,但在得知10月1日起不购买交强险将会受到两倍保费的罚款后,很多车主都赶来购买交强险,因此,节前来该公司投保交强险的车主比七八月份多了好几倍,有时一天能接待十几位此类客户。一位正在办理交强险的车主告诉笔者:“按一般的家用车计算,两倍保费的罚款就是2100元钱,对私家车主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谁都不愿‘丢了西瓜拣芝麻’。”

  据山东保监局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济南具有受理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共有15家,几乎涵盖了济南市所有的财产保险公司。且各公司的交强险价格都是统一的,车主投保交强险时可自行选择保险公司。

  保险专家建议——交强险商业险搭配购买

  交强险推出后,不少精明车主经过计算发现,购买交强险以后,钱花得多了,但是保障的额度却少了。以前花1000元就能买到一份2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而现在花1050元,只能买到6万元的保额;并且在这6万元保额中,还实行了分项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也就是说,万一出现伤亡的情况,保险公司最高也只能赔付5万元。这样的保额怎能满足较大交通事故的理赔需要呢?

  对这个问题,保险业内专家解释说,交强险的价格是比原商业三者险高,这是因为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其定价中将车辆损失的因素考虑进去了--它提供2000元限额的财产损失保险。而平常的交通事故中,80%是刮蹭一类的事故,伤人事故只占两成。剔除这个重要因素之后,交强险价格并不很高。

  但交强险只是最初级的保障,保险专家建议,在购买交强险的基础上,再购置一份商业三者险是比较稳妥的做法。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三者险限额从5万元到100万元以上分为多档,如过车主经常跑长途和危险路段,建议投保50万元的三者险;而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如果只是把车当作市区代步工具,投保一份10万元的三者险就可以了。

  同时,保险专家还提醒广大车主,尽管按规定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有在不同公司投保的自由,但最好还是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否则投保车辆一旦出现事故,车主就要给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要准备两份或两份以上的索赔资料,理赔时再在不同公司之间奔波,这会给车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呓飞)

(编辑: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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