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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结束,10月1日交强险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交强险必备全解读

  记者李青

  从“十一”黄金周开始,为期三个月的交强险“过渡期”将正式结束。10月份开始,车主如果对交强险该买不买将受到处罚。

  交强险罚单下月启用

  “10月份开始,交警针对交强险的罚单将正式启用。车主如果还没有购买交强险,公安交管部门将有权先扣车、责令补办保险,并处以应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广州各保险公司昨日表示。以出租车为例,出租车一旦被查到应投交强险而未投,要受罚3600元,同时还要再花1800元补买交强险。算下来,要花上5400元购买交强险。普通的私家车如果被查到该买交强险而没有买,则要受罚21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已经办理了交强险的车主,应及时将保险标志粘贴在车身上(摩托车车主应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否则交警也将扣车至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还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保单复印件应盖公章

  今年7月1日前已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车主,按照规定可以在明年商业车险期满时再投保交强险。不过,要注意的是从10月1日开始,这部分车主也要随车携带老保单,遇到交警查验时应立即出示。

  保险公司昨日同时提醒,按照规定,公安机关查验的是保单,也就是保单的原件。投保商业车险的车主如果出示保单复印件,必须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租车是不少市民目前的出游选择。保险公司提醒,10月1日后,租车者也要注意出租车公司是否提供相应交强险标志或商业车险保单。

  

  ■相关链接:交强险处罚标准

  1、不能提供交强险标志,扣车、罚款,罚款额度为“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

  2、使用伪造、变造、其他车辆保险标志,扣车、罚款,罚款额度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3、未随车携带标志,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投保篇

  禁摩前如何购买交强险?

  问:伍先生的摩托车保单今年11月到期,而广州明年开始禁摩。摩托车需不需要买交强险?

  保险公司:考虑到广州明年开始禁摩,广州目前针对摩托车提供有短期交强险。价格上,短期交强险并不比普通的交强险贵。以平安保险为例,“如果购买8个月以内的短期交强险,费用为普通交强险的N/10,(N为保障的月数)。如购买2个月的交强险,费用是正常交强险的2/10。购买8个月以外的短期交强险,保障时间每增加1个月,保费递增5%。如购买9个月的交强险,费用是正常交强险的85%。”

  如果摩托车主购买了一年期交强险,车主可持报废证明要求保险公司退保。

  二手车要办交强险过户

  问:吴先生买下朋友的二手车。交强险需不需要重新买?

  保险公司:吴先生这种情况不必重新购买交强险,但要办理交强险的过户手续。办理时要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理赔篇

  交强险先赔,三者险后赔

  问:张先生路上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张先生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理赔?

  保险公司:一旦发生事故,先由交强险按章赔付,交强险不能覆盖的赔偿,再由商业三者赔付。一旦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同时在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强险实行无责赔偿

  问:甲乙两车追尾未发生人员伤亡仅发生财产损失,甲车无责,而乙车有责。这种情况如何赔付?

  保险公司: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76条确立了无责赔偿的原则,因此交强险的赔偿也将依照此原则。也就是说,交强险实行后,事故中的车辆将互为责任,进行赔偿。此案中,乙车有责,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是2000元。甲车虽然无责,但也需给乙车赔偿,限额最高400元。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甲乙两车相撞,互相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则两车都将赔偿有责财产限额,最高2000元。

  交强险只赔第三者

  问:周先生和同事开车去增城的路上发生了剐蹭。事故中,周先生和同事都受了伤。这种情况怎么赔?

  保险公司:交强险主要是对第三者进行赔偿,而本车驾驶员和车上人员并不在第三者的责任范围内,所以这起事故中,交强险不负责赔偿。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补充商业车险。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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