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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购办处长:新形势下开创政府汽车采购新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0:57  新浪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采购办处长韦强

  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大会徐主席,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同行、各位朋友,下午好!我受中国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尚晓汀同志委托,做这个演讲。很高兴参加由经济日报社和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政府采购与协议供货高峰论坛",也非常感谢主办方提供政府采购各方,可以面对面交流和沟通的机会。今天各级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采购的通知,以及众多汽车企业的领导在这里聚会,这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与汽车企业,供需双方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研讨会,也说明汽车企业越来越关注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必须要以供需双方的相互了解为基础,汽车企业必须了解政府的需求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这样,企业才能知道政府需要什么样的产品,政府部门也要了解汽车生产企业以及产品情况,特别是负责汽车采购的同志,只有这样,才能购买到适合与政府的物美价廉的汽车。政府采购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完成的,两者缺一不可,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离不开企业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必须建立政府部门与汽车生产企业的交流渠道和沟通机制,必须搭建一个平台,这对促进政府汽车采购的发展,完善政府采购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等是十分必要的。

  这次论坛就是一次有意的尝试,为双方交流和沟通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内容非常丰富,既有研讨,又有信息发布,还有产品展示,这说明,我们政府采购,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下面,我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做一些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进展情况。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需要的各种物资、工程和服务都是由各单位自行采购,这种采购虽然有及时、便利的优点,但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采购随意性大,没有规模效益,也容易滋生腐败,随着市场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成为一个必然。

  1996年,我国开始在部分地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1999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开始起步;2002年10月,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2]53号文,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并就管理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程序与政府采购方式,实施范围、进度,组织实施机构等作出了规定,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央国家机关范围内全面实施。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保证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纳入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中的的采购工作。采购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50人,主要职能有七项,受国家中央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委托,制定中央国家机关集中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工作,根据各部门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负责各部门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他采购事项。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采购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并且便于有关部门进行监督,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采购规模大,示范作用强,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得到了财政、监察、审计等主管和监督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务院领导更是高度重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从而有利地促进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规模迅速扩大,由2003年的7.1亿到30.8亿,同比增长334%,节约资金近4亿元,平均节约率达到11.5%。三年来,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尽管取得的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依旧任重道远,政府采购的效益优势,还远远没有很好发挥,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

  第一,集中采购的计划性不强,由于目前集中采购计划编制不细不全,采购需求不明确,报送不及时,刚性不强等,采购中心无法统筹采购,因此,政府集中采购规划难以完全体现,造成有些项目效率低,价格偏高,有些项目甚至无法实施采购,汽车就是一个例子,我们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没有数量,因为我们事前无法知道数量,再加上有些企业的外方代表对此非常不理解。

  第二,采购行为必须进一步规范,以各种借口和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单位违法国务院有关规定,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社会招标公司采购其中采购目录里的项目,还有政策不配套和采购中心自身建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有其深层次的原因,有认识的问题和管理的问题,也有体制的问题。今年,我们将与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审计署,共同对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单位进行暴光,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采购与公务车的改革,汽车是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重要的产品之一,在政府采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较大的份额,汽车是一个特殊的产品,它与党纪、党风廉政建设政府形象密切相关,因为汽车采购较其他产品的采购政策性更强,更受人们的关注,同时,汽车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备受政府的重视和关注,汽车采购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所占的份额比较大,数量仅次于计算机位居第二。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轿车、越野汽车、面包车、大客车的采购量,达到了4299辆,采购金额超过8亿元,占中心采购的四分之一强,我们预计,今年的市场采购规模,可以达到15个亿左右。在采购方式上,我们主要根据国家国内汽车市场的具体需求,按照市场有需求价格有优惠,适合于公务车的原则,与国内主要生产厂商,直接谈判后,签订全年的供货合同,也就是协议供货的方式之一,合同有效期一年,今后我们将不断的提高品牌的集中度,逐渐压缩同等车形企业的数量,加大企业间的竞争,使我们的采购的汽车,配制更高,价格更优惠,服务更好,性价比更高,对于标的比较大的项目,我们采取在协议价格的基础上二次竞价。

  由此定价,从而实现规模效益,今年我们已经与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上海汇众、东风自产、东风本田,东风柳汽、长安福特、江淮瑞风、华城金杯等15家汽车生产厂商签订了合同,从这两年签订合同上看,企业给我们的优惠越来越大,今年很多企业让利幅度超过了10%,在采购标准上,我们主要坚持两条:

  一、必须使用国产汽车,未经批准不得配备进口汽车。

  二、坚持价格和排气量双重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就党政机关配备使用公务汽车的标准专门作出了规定,听自1999五号文件,明确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含3.0升以下,价格在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含3.0升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车配备2.0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中央国家机关确实需要配备2.0升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轿车,必须报国管局审批,党政机关现行的公务车制度,与汽车采购密切相关,尤其是公车制度改革,直接影响这我国汽车政府采购,现行的公车制度存在很多弊端:

  一、公务用车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表明,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在六万以上,有的甚至超过了10万元。

  二、公车使用现象严重,有三个三分之一,比较形象的概括,第一个是有三分之一时间办公事,三分之一时间供领导干部及亲属使用,三分之一是司机私下使用。

  三、公车使用的效率低下,有资料显示,公务车辆年平均行驶的里程不到20000公里,而出租车的使用效率是公务车的4到5倍,事实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的效果,比较普遍,因此,公共用车制度急待改革。目前,上海、广东、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和辽宁等十几个省区和国家审计署,国家中药局等四个中央国家机关已经开始进行公车改革试点,科技部等15个部门,也实行了班车改革,公用车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实现公用车管理的货币化和市场化,在改革的进度上,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节奏相适应,由于车改涉及各方面的利益,比较复杂,推动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近几年各地公车改革试点工作也积累的一定的经验,主要做法有:

  一、取消公务用车,按级别和岗位发放交通补贴。

  二、保持现有公务用车,但车辆报废后不再换用新车,只减不增。

  三、实行编制管理,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配备公务用车数量,并严格按编制进行控制,公车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出台统一政策很不成熟,从政策层面上来讲,公共用车改革制度,也不会搞一刀切,即使实行公共用车的管理的货币化和市场化,政府仍然需要保持相当一部分的公务在编车辆,这部分车辆仍然需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尽管与现在的规模相比,可能会有所萎缩,但决不意味着,汽车政府采购市场不复存在。

  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要实行编制管理,按照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财政经费开支,保证公务活动需要,加强公务用车的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管理要求,国务院机关事物管理局,于2004年6月,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国管局,根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情况,核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部长级、副部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定编,一般公务用车,根据内设的师、局级机构和机构的人员编制定编,副部级单位副职领导用车根据工作需要来定编,根据部门工作量的大小,核定一到三辆需要通讯车辆的编制,根据会议的集体工作的需要,核定一到两辆,26座以下,中小型客车编制,中央国家机关,经批准实行公务共改革的部门,必须重新核定车辆编制,原则上只保留正副部长级干部,干部专车工作用车,需要通讯及会议等集体活动用车,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购置调换借用车辆。

  公检法等部门的特殊业务用车编制,由国管局会商财政部另行确定,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海关、税务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所述行政单位的车辆编制管理办法,由主管部门根据该规定另行制定,报国管局备案,所有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和更新车辆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在坚持排气量和价值标准的前提下统一配制和配备,即使这样,在中国公务车市场,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市场,而且市场潜力还很大,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各地公务车的政府采购量每年都以很高的速度增长,因此,仍然值得汽车企业共同的关注,另外汽车的政府采购对于社会构成起着一定的导向作用。

  一些企业的汽车用作政府公务车以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升起品牌知名度和企业的美誉度,我们也希望广大的汽车制造企业能正确判断这一市场的潜在价值,关注公务车市场,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采购工作,但是,有些汽车企业对汽车政府采购市场缺乏足够的认识,在企业的营销策略上有短视的情况,比如,在某些车型畅销供不应求的时候,没有给政府采购应有的优惠,这样势必影响到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竞争力,居安思危,当处在买方市场时要想到在卖方市场将很快就会到来。这也许是营销策略问题,但我们希望这些问题,应当引起企业的重视,在政府采购的实践中我们也在不断的摸索规律。

  总结经验,要做好汽车政府采购工作,但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还要靠在座的各部门和汽车企业的配合,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我们得到在座许多企业的大力支持,因此我仅代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各汽车生产企业给与政府采购事业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对参与汽车政府采购的几点建议,关注并积极参与汽车政府采购,是所有汽车制造企业和供应商的必然选择,提高中标率赢得采购定单,是每个企业参加政府投标的迫切愿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刚刚实施,对于不少汽车企业来讲,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领域,企业要想参加政府采购竞争,赢得中标机会,除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做好产品和服务,还必须深入了解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和各个运行环节,制定实施正确的政府采购营销策略,从而在激烈的政府采购赢得定单,在这里,我想提几点建议。

  首先,要牢固树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意识,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基本准则,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诚信交易,才能增强用户和公众对政府采购的信任,在参与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汽车企业只有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诈,认真兑现承诺,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了义务,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赢得良好的信誉,使企业得到良好的效益,如果不诚实守信也能一时得手,但最终会丧失名誉。在政府采购中被淘汰出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不允许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不要为谋取一次成功损害自己的名誉,损害政府采购的声誉。

  其次,要踏踏实实做好产品的服务,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汽车工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汽车消费直线上升,汽车企业加快生产不断扩大产源,国外多数汽车企业巨头,比如我们熟悉的奔驰、宝马等也纷纷参与进来。中国汽车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企业想在政府采购中胜出,必须苦练内功,加强企业管理,精益求精,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品牌,提升竞争力,靠产品说话,凭实力取胜。同时,在售后服务方面,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兑现承诺,要真正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做到热情服务,跟踪服务,这是赢得市场,获取用户信任的基本条件。

  第三,还要熟悉汽车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从而制定出相应的营销策略,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这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中小企业,还有自主品牌的问题,国家法改委商务部等部门对汽车产业均有具体的政策规定,我们汽车项目的政府采购中,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在坚持排气量和价格标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价格、性能环保节能费用等因素,按照等价择优,等质择廉的原则采购,希望大家能够了解汽车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包括中办厅五号文件和国管局120号文件的具体配备标准,有针对性的制定发展规划,也希望参加汽车政府采购的企业和供应商,能认真研究我们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谈判采购特点,制定相应的方针和策略。

  第四,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正确行使自己的值域全、和投诉权,政府采购之所以被称作阳光下的交易,就在于其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也就是说采购信息高度公开透明,对待供应商一视同仁,评标标准、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客观公正,有的企业在招标活动中,心态不正常,滥用值域权、投诉权,有的恶言重伤竞争对手,甚至不惜诽谤采购机构和工作人员,有的故意曲解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 这些行为,扰乱了政府采购程序而且极大的损害了企业形象和声誉,胜败乃兵家常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没有长胜将军,参加投标时一定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失败后要总结经验,着眼于长远的未来,中国汽车工业的顺利发展,使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整体的汽车消费行为越来越成熟,对汽车企业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个企业的必争之地,汽车政府采购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如何掌握好游戏规则,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积极投入政府采购的竞争中,让我们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共同开创政府采购的新局面,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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