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之前被租用 租户讨要优先购买权
(记者 孙思娅) 认为自己的车位被转卖他人,银枫家园的业主于某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同时,影星秦海璐作为该车位的购买者被卷入官司。昨天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于某起诉说,他和秦海璐都是银枫家园的业主,该家园是由中银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并委托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2003年12月12日,于某租用了车位号为B221的连体车位。物业在约定中承诺,在该租赁车位出售时,于某享有优先购买车位的权利。
2006年4月初,于某得知车位被秦海璐以11万元的价格买走。于某称,开发商和物业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因而,于某要求法院判决秦海璐购买车位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将车位出售给他本人。
昨天下午,记者分别致电银达物业总部和银达物业在银枫家园的分部,但前者公关部的刘主管和后者办公室的王女士,均向记者表示,不知道车位纠纷之事,也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
昨天晚上,秦海璐签约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秦海璐在入住该小区时找到开发商想买一个车位,于是开发商带着秦海璐家人去挑选,并推荐了一个车位。随后秦海璐被告知,该车位已经通过物业租给了另外一位业主,但是可以找那位业主协调,秦海璐家人同意了开发商的建议。几天以后,开发商找到秦海璐表示已经协调完毕,那位业主同意让出车位,于是秦海璐家人便与开发商签了车位购买合同并交齐了所有费用。这名负责人还说,这起官司是于某状告开发商和物业,事实上与秦海璐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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