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自达3停产暴露中国汽车业管理弊端】《中国汽车报》马自达3(以下简称马3)停产已一月有余。最近有消息说有可能在6月恢复生产,记者为此向多方求证,但当事几方均讳莫如深,表示该话题太敏感,不好说。至今为止,对马3被叫停的原因也莫衷一是。为什么一个车型的停产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有人说,马3被叫停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一个必然事件,它的背后反映出很多东西。马3事件发生后,的确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马自达3外观
马自达3外观
产销分离是被叫停原因
为了调查清楚马3被叫停的真正原因,记者颇费了一番功夫。马3事件涉及到以下几方:福特、马自达、长安福特马自达、一汽马自达、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福特、长安福特马自达相关负责人均顾左右而言他;马自达给记者的回答是四个字“手续不全”;一汽马自达相关负责人不接电话。马3是被发改委叫停的,于是记者致电发改委,一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的提问一概回答“不知道”,另一位相关负责人也不愿多谈,但经过努力,记者最终得到了两句话,“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没有卖马3的权力”、 “好好读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原来如此。记者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九章营销网络中发现有如下两条:“第三十四条 为保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汽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服务,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凡在境内市场销售自产汽车产品的,必须尽快建立起自产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该体系可由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以自行投资或授权汽车经销商投资方式建立。境内外投资者在得到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后,均可在境内从事国产汽车或进口汽车的品牌销售和售后服务活动。第三十九条 汽车生产企业要兼顾制造和销售服务环节的整体利益,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转让销售环节的权益给其他法人机构的,应视为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变更,除按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外,需报请原项目审批单位核准。”
据有关专家判断,国家发改委叫停马3依据的就是以上两条。一汽马自达销售马3可能缺少了长安福特马自达的委托手续。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发改委并不支持产销分离的方式,叫停马3是有充分依据的。如果不深入思考,问题到此已经应该算作完全解决了。可是,如果稍加探讨,一连串的问号又接连出现。
值得深思的几个问题
编辑部近来每天都能接到几个读者针对此事的来电。有人问:“马3为什么不放在一汽轿车生产,让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既卖马6又卖马3?这样不就符合了马自达进口和国产车型均在一汽马自达销售,符合了产销一体的要求,关系就理顺了吗?”记者不知如何作答,这其中涉及到的跨国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汽车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毫无疑问,马3放在一汽轿车生产一切皆顺理成章,但现实情况并不是如此。
有专家对此表示愤愤不平:“马自达就是利用了中国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心理,以此制衡一汽和长安,从而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福特的战略是期望靠马自达的车型提高其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及早追上先进入中国的通用、大众等跨国公司。但中国的汽车产业却面临被搞得支离破碎的危险。”也有专家对此发表不同意见:“跨国公司想赚钱的心理无可厚非,即便马自达有上述心理,其目前在中国的发展也遇到了障碍,马3停产它最着急。关键问题是为什么马3是在投产一个月后才被叫停的?一开始就行,一个月后就不行了?这背后是不是有哪一方发表了什么意见,或者期望以此为契机,达成一个什么样的目的?”甚至更有消费者质问:“相关部门究竟该如何管汽车,是事先批准还是事后调控?这样管下去,汽车行业何时能成为竞争充分的行业?”而且,马3目前的状况也造成了各方面资源的极大浪费,这显然不符合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
后两种意见比较尖锐,也算是学者和消费者的一家之言。它却提醒我们对以下问题进行深思:相关汽车管理部门的职能如何能够划分得更清晰;管理如何能够更透明,让企业和消费者都心服口服;如何有效引导跨国公司与国内大集团的合作朝着有利于中国汽车工业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使合作双方能够双赢。
马3事件解决方式的猜测
我们不妨大胆地猜测一下事件可能的解决方式:一,补齐手续,马3继续生产;二,补齐手续,经过协调,长安福特马自达入股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马3继续生产;三,再建一套销售体系,马3由长安福特马自达生产、销售;四,马3由一汽轿车生产,由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销售。第一、二种方式显然不是长久之计,矛盾并未解决。第三种方式是马自达最不希望看到的,在中国有3套销售渠道,既浪费资源又难于管理。第四种方式是一汽高兴看到的,而福特和长安显然会不乐意。
马3事件如何解决,是摆在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现在各方的眼睛都在盯着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其压力不可谓不大。当然,也许会有第五种方式,一种体现行业管理进步、有利于中国汽车工业整体利益、跨国公司和国内大集团均乐于接受的解决途径。
本报记者 贺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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