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5月16日电(赵宁 孙娜 记者李新玲) 截至5月1日,新的汽车消费税实施“满月”后,天津口岸大排量小汽车的进口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长一倍。海关专业信息人员分析,由于需求旺盛,消费税对大排量汽车的购买抑制不明显,私营工矿企业家和房地产商是购买大排量车的主力军。
据了解,今年前五个月天津口岸进口小汽车2.6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近两倍。而4月份当月天津口岸进口小汽车7185辆,增长1倍。其中,7成以上为排气量2.5升以上的小汽车,比未实施新消费税的3月份多进口245辆。
今年4月1日起,我国对汽车消费税进行调整,排量2.5升以上的小汽车,消费税率由5%~8%提高到12%~20%。新消费税实施首月,大排量汽车进口不降反升,天津海关人士分析其原因有三:
一是消费税调整事发突然,效应显现滞后。从3月21日新消费税公布到4月1日正式实施,其间只有9天时间,大多数进口企业提前十几天才得知消息,而汽车进口的订货周期一般为4个月到半年,部分大型汽车进口商手中握着的是全年的订单,不管消费税如何调整,年初所订的汽车已陆续到港,风险只能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是关税下调及人民币升值因素,部分抵消了消费税调整的影响。以排气量为3.0升、进口价格为6万美元的汽车为例,在同等条件下,按目前28%进口关税税率和汇率计算,比去年12月进口成本降低至少2.2万元人民币,部分抵消了消费税率上调带来的影响。
三是国内市场对大排量小轿车和越野车的需求不减,消费税抑制作用不明显。随着经济发展和个人财富的增加,我国居民对高档轿车的需求大增,尤其是私营工矿企业家和房地产商成为购买大排量车的主力军,而且这类人群购买大排量车多是用于豪华商务用车,这一市场不会因消费税率的提高而萎缩,消费税起到的抑制作用尚不明显。
另外当前我国汽车进口存在的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出台,使进口汽车经销商面临困境,该《办法》要求各进口车品牌在我国选定一家总代理商,其他经销商必须取得总代理商的授权才能从事进口车经销,经销商必须向代理品牌的总经销商(往往是该品牌在中国的投资公司)订货,交纳一定比例的订金,然后由总代理商向厂商下订单。由于丧失向海外贸易商直接下订单这一功能,进口车经销商要比以往减少40%的利润,这将直接威胁到一些进口车经销商的生存。
二是国产车替代因素进一步加强,进口车步入“薄利”时代。目前在我国的汽车市场上,由于国产高档轿车车型少,进口车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在中、低档轿车领域,国产车型多、价格具有明显优势,国产车已经对进口车具产生了明显的替代作用。随着国产车的替代作用越来越明显,以前一些没有特点的中档车型将逐步退出进口行列,进口车市场的空间将被大大压缩,进口车开始进入微利和风险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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