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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74万司机9月起须遵守新交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9:5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李澜)5月1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昨天,分管交警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维向媒体解读了《条例》。

  全市已有117万机动车

  我市目前道路通车总里程已逾9万公里,但由于山城地形地貌的特殊性,道路坡陡、弯急、路窄、临崖路段多,道路通行条件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仍然较差。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驾驶员人数连续几年分别保持了20%%、10%%的增长率。到今年4月底,全市已拥有机动车1171437台,驾驶员1744509人。强调行人提高安全意识

  张志维称,《条例》更加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规定人行横道线处的人行道应当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轮椅车推行。

  条例还同时强调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如,规定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距道路右侧边缘2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在距道路右侧边缘2.5米的范围内行驶;没有人行道的,行人应当在距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走;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道路、公路上组织开展体育锻炼、商业宣传、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等。

  交警统考不过关要下课

  《条例》作为一部专业性、操作性较强的法规,张志维要求交管部门抓紧时间组织学习,做到“能熟记常用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语言。”

  张志维表示,《条例》正式实施前,全市交警必须“统考”,凡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取消上岗执法资格。

  对司机和学生重点宣传

  张志维说,在《条例》的宣传教育中,各地要针对车祸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司机、长途货车司机、危险物品运输车主和司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司机、驾龄3年以下的新司机、国省道干线沿线居民和中小学生,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司机和中小学生又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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