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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南汽争ROVER品牌使用权 宝马渔翁得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8:45  每日经济新闻

  曾为购买破产罗孚你争我夺的上汽和南汽,如今又在购买ROVER(罗孚)品牌上较上了劲。

  昨天,《每日经济新闻》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利用两个中国企业间的争夺,精明的宝马开始打“如意算盘”———品牌不卖只授权使用,按照销量卖一辆算一辆,这使得购买ROVER品牌的谈判陷入僵局。购买罗孚75、25在内的两个车型技术平台及发动机技术后,上汽股份曾公开表示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实际上上汽并不拥有ROVER品牌的所有权。而南汽虽然口口声声称自己购买了“包括罗孚硬件和软件在内的所有剩余资产”,但最终也并不拥有ROVER品牌的所有权。2000年,宝马将罗孚分拆成轿车和LANDROVER越野车两部分,前者卖给了凤凰集团,后者卖给了福特,自己保留了ROVER品牌的使用权。在中国,《每日经济新闻》查询国家商标局档案资料后获悉,目前罗孚商标权由宝马拥有,宝马汽车股份公司于1957年10月8日申请ROVER商标,申请号为29226。此前《每日经济新闻》从上汽汽车相关人员处证实,上汽汽车此前一直与宝马就ROVER品牌的购买事宜进行洽商。

  而南汽虽然为新车取了个新名“名爵”,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南汽并未放弃对ROVER品牌的竞争。也许正是两个中国企业的争夺,宝马已经不再满足于仅以2000万英镑(此前由业内人士透露)转让ROVER品牌,而是打起了按销量收取品牌使用费的如意算盘。

  目前上汽汽车初步计划在五年内打造30款车,那么就要以每年至少五万辆的规模发展,至2009年达到每年12万辆的产销量。按照这一产销计划,宝马若按销量收取品牌使用费,将会获得比2000万英镑大得多的收入,从而使ROVER品牌成为一棵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摇钱树”。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鹬蚌相争,总是渔翁得利。在这场ROVER(罗孚)品牌争夺战中,南汽和上汽无意中扮演了“鹬”与“蚌”的角色。

  当南汽和上汽都把对未来市场的大部分希望寄托于能否拥有这一品牌时,宝马的机会来了———“卖一辆收取一辆品牌使用费”。这不仅能通过技术转让收取大量现金,还直接成为中国自主品牌的“母体”,并阻挡了宝马竞争对手的出现。“倘若宝马的如意算盘最终能打得响,它的获益将是长期的。”业内人士说。

  的确,对于上汽、南汽而言,在海外市场倘若采用其他品牌,在品牌定位和塑造上都要花费不小的精力。因此可以说,谁拥有了ROVER品牌,谁就能更轻松地推开国际大门。但问题是,如果上汽和南汽向宝马缴纳ROVER品牌使用费,危害将可想而知———相当于南汽或上汽用自己的产品、品质和资源去树立别人的品牌,当已经破产的ROVER品牌重新树立之时,也就到了危害现身的时候了。(俞凌琳)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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