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福清的陈先生在某年10月2日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2000,但是因为在“十一”放假期间,没有办理过户。不幸的是,当年10月9日出游的时候,陈先生的车被撞了,车上一人死亡,而对方车上一人成植物人,一人三级残废。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而肇事司机却逃逸了,因此陈先生赔偿双方共24万元。在出险两年后,陈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结果:保险公司以保险未过户为由拒赔。目前,陈先生准备诉诸法律。
保险公司:保险未过户拒赔
据悉,该保险公司之所以做出拒赔决定主要基于《保险法》与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在车辆转让后,原车主(即被保险人)对车辆就失去了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保险利益也就随之消失,保单即告失效。
如果没有提前告知,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但在上述案例中,无论是原车主还是现车主陈先生,均未及时向保险公司告知转让事宜并提出批改申请,造成出险时保单已经自动失效,因此保险公司依法无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现车主陈先生并无到该保险公司投保的事实,依法不具有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权利。
车辆转让前要提出批改申请
为了避免遭受意外损失,正确的做法应是,被保险人必须在车辆转让之前,及时同买方一起向保险公司提出批改申请,保险公司同意后,经批改保单才可以在车辆买卖之后继续生效。
据悉,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受理书面告知并予以书面认可后,即会予以办理批改手续;如保险公司未予以认可,则会通知原先的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退费手续,新的二手车车主则可另行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投保。
如何办理保险批改手续
经记者向保险公司了解,原来,保单的所有权是属于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一般来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保险合同要转让必须要征得保单所有权人的同意。
保险公司判断保险合同的转让,主要是审核是否征得了被保险人的同意。因此,在办理二手车保险合同批改时,要有被保险人(通俗说就是原车主)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如果车主去了外地,可等原车主回来后,请原车主带上其本人身份证一同前往保险公司办理。
本报记者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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