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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买名车真骗贷款46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15:2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毕征 实习生 王瑞) 车行老板利用假担保、假购车合同骗来8辆名车的465万元银行购车贷款,现年38岁的广州“富豪”刘文辉昨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刘文辉,广东兴宁人,自1997年起任广州市金运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职务(主要从事进口汽车贸易业务);几年后,又拥有了

  广州著名酒家“食为先”25%的股份;2001年,刘又投资300万元开了“进福楼”酒家。

  刘文辉在2001年作为金运恒的经理期间,仅在6月至9月短短三个月间,先后使用岳父岳母等人名义在金运恒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虚构汽车消费贷款的事实,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某保险公司承保其车贷险,再骗取某银行天河支行汽车消费贷款共计290.5万元。同年10月,刘又伙同39岁的澄海人陈璋合谋骗取银行汽车贷款。他们通过假冒他人签名,使用假证明和假印章等手法,未掏分文,共“购买”了8辆豪华小汽车(5辆奔驰、1辆丰田大霸王、1辆标致、1辆林肯),获得465万元银行贷款。

  2002年,刘文辉投资经营的“食为先”酒家及“进福楼”酒家严重亏损,同年4月,刘开始无力还贷。至此,银行才发现刘文辉、陈璋“购车骗贷”的真相。

  据知情人士透露,刘文辉其实一辆车也没有买,全都是“空车套现”,即利用购车合同骗取银行的汽车贷款,贷款并未用于购买车辆,而是被挪作他用。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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