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郑某因私自变造自己车辆原有车牌,在机场高速公路冲卡达32次,最终于4月13日被交警部门查获。交警部门经过调查,昨天正式作出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1000元。
昨天上午,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办公室内,郑某被戴上了手铐。当他接过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脸色瞬间变得通红,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据介绍,4月初,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被套牌(粤AEU×××)车主提供的线索,从机场高速公司收费系统中排查出冲卡达32次的涉嫌套牌车辆,迅速展开布控、截查。4月13日晚10时许,交警部门接机场高速公司监控中心报告:粤AEU×××号小车从三元里站进入机场高速。交警部门立即部署查控。10时25分,悬挂粤AEU×××车牌的银色奇瑞小车进入收费站广场,试图从军警车道强行冲卡。早有准备的交警及时落下收费栏杆,成功将该车截停。在接受检查中,该车驾驶员郑某(白云区嘉禾街人)诡称要去机场接人,不断纠缠民警要求尽快放行。当细致入微的民警从号牌上撕下一张白色双面胶时,其车牌顿时由“粤AEU×××”变为“粤AFU×××”,郑某终于交代了变造车牌的违法事实。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该车予以扣留。民警还现场联系粤AEU×××号广州本田车主胡某,当得知警方已抓获套牌元凶后,他非常激动,并连声感谢警方。他讲述了曾10次无辜代缴冲红灯罚款的经历,并表示将依法追究郑某的民事侵权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
500多套牌车纳入监控
又讯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昨日表示,从4月份接受群众举报以来,截至5月8日已集中受理群众报警520余宗,受理的车号已纳入监控。
公安交警部门告诫使用套牌、假牌的有关当事人,对于确定使用伪造或者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同时,对于使用套牌、假牌机动车发生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合法车主缴纳罚款的,也将依法追缴违法行为人的罚款,以保障合法车主的权益。(刘中元 交宣 蒋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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