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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下调出租车养路费和综合服务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07:43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5月9日专电(柴宴宾)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物价局获悉,为缓解成品油涨价对出租行业造成的影响,减轻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决定降低天津市津E牌照出租车的养路费标准。与此同时还降低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综合服务费标准。

  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每吨每月200元调整为140元。按照养路费征收办法规定,津E牌照客运出租车以半吨计费,即:每月每车70元。新标准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对已经征收的养路费多退少补。

  天津市同时下调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综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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