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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险保费1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7:52  今日早报

  就在保监会公布机动车强制责任险最高限额为5.2万元后,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保费金额成了各方关注焦点。近日,有消息传来,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保费将初定为1800元。这个定价被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

  保费远高于商业三者险

  机动车强制保险价格1800元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武高汉在本月22日“中国保险发展论坛”上透露的,并称保监会和部分保险公司就机动车强制险价格召开过联席会议,磋商的结果是把保费初步定为1800元。武高汉当时认为这个价格太贵。此后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消费者,他们都表示这一价格实在太高,令人难以置信。

  记者采访了10位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有车族,其中投保最低限额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的人士认为,他们的车现在缴纳全险(共8项)的保费在800元至1250元不等,至于车龄较长、驾龄较长,且车子总价不高的有车族,他们一般就上三者险、不计免陪这两个险种就可以了,整个保费价格就会更低。所以在采访中很多司机认为,1800元的强制保费实在太高了。

  现行的商业三者责任险,5万元的保额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收费大约从700元到1100元,比1800元的价格要便宜很多。

  保险公司不希望强制险太贵

  出乎记者意料的是,不仅消费者难以承受,保险公司也对这一价格不太满意。

  某财险公司的车险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车险整体亏损,像车损这样的险种处境艰难,但商业三者险却是一个例外,不但没有亏损,反而是盈利的。但按照这个价格,强制三者险实施后车主的保费支出陡然增加,很可能就选择了放弃商业三者险。放弃的结果是,一方面强制三者险仅仅5.2万元的责任限额无法给予车主充足的保障;另一方面本来就举步维艰的保险公司又失去了一部分盈利的业务。而强制三者险保费再高,由于要遵循不盈不亏的原则,保险公司实际上没有任何收益,因此对这一业务也不是十分热衷。

  也有保险公司认为定价合理

  尽管这一价格超过了很多车主和部分保险业人士的心理预期,但也有一些保险公司认为,强制险根本就不盈利,所以,这个价格众人还是能承受的。由于强制险将本着不盈不亏的原则,这让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很难办。“我们也得靠这个吃饭啊,总不能让我们倒贴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险公司负责人如此表示。

  保监会紧急澄清称保费仍在测算

  4月24日,针对强制险保费初定1800元的说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紧急澄清,目前保费仍在测算中,还未正式出台。

  部分业内人士也认为,这个价格的可信性不高。因为按照流程,应该是先确定责任限额,再计算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并由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根据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在无盈无亏的前提下,对费率进行审定。同时,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费率公布前,还要经过听证。因此“1800元只能是大家的一种猜测,或者是从非官方渠道获得的信息。”

  专家称不能简单看数字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谨也指出,不能简单地用数字大小去衡量保险,保费的制定是要考虑保险金额和责任范围的。由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责任范围较大,机动车强制险的价格超过商业三者险是很正常的。但他同时指出,机动车强制险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定价时一定要多方听取意见,并经过听证会最终确定。(蒋敏华 整理)

  链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即强制三者险,它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险种。它的 “强制性”体现在,它不仅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而且具有经营强制三者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不得随意解除强制三者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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