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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限折令”时间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0:06  信息时报

  昨日记者从广东保监局有关部门获悉,原定于6月1日实行的车险新费率时间有所放宽,改为7月1日实行,各家财险公司向保监会报送调整车险基准费率和费率优惠系数申请的截至时间也由4月1日向后顺延至5月1日。

  但记者了解到,尽管时间有所推后,但其“限折令”的决心仍未改变:各公司给予车险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由原来不得超过基准费率的30%,而原来这个限制比例是50%。

  现象:车险费率折扣“满天飞”

  其实,各家保险公司掀起的车险价格大战,让众多车主记忆犹新。每到车险投续保高峰时,很多车险品种都打出了5折甚至4折的超大幅度,6折、7折更是屡见不鲜,一些大公司为保住市场份额也不得不跟风。

  对此,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车险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出,车险在财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中比例非常大,一般都在50%左右,有的甚至超过70%。所以,不少新进入市场的保险公司为了迅速打开局面,便以低价切入市场,但这无疑搅乱了市场价格,低折扣的车险费率在市场上“满天飞”,因此出现了恶性的价格战。

  对此,华安广州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指出,保监会“限折令”的出台,就是为了遏制目前车险折扣过低导致恶性竞争的局面。

  分析:高折扣背后的高风险

  “高折扣里隐藏着大量的风险。”业内人士指出,许多代理商利用消费者不熟悉车险市场行情的弱点,把保险公司给个人的附加限制性条款说成普遍可以享受的的优惠。而这些限制性条件保险代理商往往不跟消费者如实解释,实际上是一种误导。

  记者了解到,代理商低保费的“诀窍”主要有三种:慌报“车情”、私车转公车、降低汽车折旧。

  一是慌报“车情”。例如,原本应按10万元上保的车辆,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员会谎称按5万元的车价来计算保费,这样计算出来的保费要比按正常车价投保的低很多,但投保车辆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也会按当初约定的比例赔付。

  二是私车转公车。将公车的高折扣车险通过变通转为私车的保险,从而享受公车的较低费率。如果这样的投保车发生大险或是产生纠纷的出险,保险公司核实后有可能拒绝赔偿。

  三是将汽车的折旧年限从15年降低为10年。但这样一来,汽车价值也会迅速缩水,车辆万一丢失,保险公司肯定是照保单上的低价理赔。

  相关链接 车险的明折与暗扣

  一些保险公司在费率框架内根据不同险种对投保人以“明折”优惠。具体表现在:车型、使用年限、驾驶员以及行驶地区等不同因素,给予2%~30%的优惠。

  至于“暗扣”方面,则五花八门。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会根据车辆归属或购车人实际情况,从其业务佣金中向投保人支付一定的回扣。代理人的佣金按国家规定为8%,但实际操作中,有些保险公司返还给代理人的佣金高达40%。(袁峰)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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