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生产企业总资产不少于8亿元,开发投入不少于4500万元
国家发改委为加快自主品牌客车的发展,规范客车企业生产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拟定了《客车整车企业生产资格要求》征示意见稿(下称《要求》),昨日开始公示,公示期将截至5月10日。
该要求规定,客车生产企业必须总资产(不含土地价值)不少于8亿元,自主品牌客车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不小于50%(近三年平均值),开发投入不少于4500万元。
《要求》还强调设计投入,指出:开发机构投入资产不得少于企业净资产的15%,且不低于4500万元;连续三年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应不小于1.5%。近三年内,每年授权专利数平均应不少于5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认为,这是对汽车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进一步细化,其中强调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和研发。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这是国家对欲进入客车生产领域设定的一个准入门槛,将来还会制定类似的货车准入门槛。这个要示将只对新生企业进行规范,对现有企业没有约束。
此外,为规范车辆公告产品的扩展、变更,科学确定检验项目,减少重复检验,优化车辆公告产品数据库管理,国家发改委起草了《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昨日开始在网上公示,2006年4月28日前可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发改委产业政策司。(熊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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