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汽车市场其实是从“公车”开始的。在“私家车”风行之前,能够负担起汽车消费的只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因为花别人的钱买车一般不会太心痛,所以在中国“公车”市场一直是比较赚钱的买卖,反而“私家车”的市场不太好做。
在美国也有“公车”市场。政府机关、公司有单位用车的需要,驾驶学校要买车,租车公司更是要购买大量的汽车。
在美国,卖汽车给这些单位通常都比较头痛。因为这些单位购车通常都有专人负责,对汽车市场行情十分清楚,又不在乎设计花样,也没有品牌忠诚之说,只要经济上划得来就行。再加上一次购买的数量多,就像中国的“团购”,经常要求厂家给很大的折扣。因而,若是哪一个汽车公司卖出去的“公车”数量太多,一般不是什么好消息。
可以想见,美系汽车厂家卖给单位的汽车的比例要比日系、欧系汽车厂家要高。例如,从2005年10月到2006年1月,通用汽车公司和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克莱斯勒集团的“公车”销量占全公司总销量的31%,福特汽车公司占29%,韩国的现代汽车公司占21%,而丰田汽车公司只占7%。
不过,“公车”销售中也有区别。一般来说,卖给政府机关比较能赚钱,卖给私营企业其次,卖给租车公司最不划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这个道理,在美国要进商学院才能搞明白,但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路人皆知,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卖汽车给政府机关,企业单位,租车公司还有更大的毛病。因为单位通常多则3年,少则几个月就会把这些车子淘汰,卖给二手车贩子。一个品牌在二手车市场上数量太大,就会压低汽车的剩余价值(Residual Value);剩余价值的下降则又会影响新车价值,从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这样久而久之,这个汽车牌子在顾客的心目中就不再有品牌价值。所以在美国,当一个汽车厂家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之后,通常都会尽量减少“公车”销量。这也是前不久福特汽车公司将自己一个相当盈利的租车公司(Hertz)拍卖出售的原因之一。(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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