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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公路长期维修过路费应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8: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立) 10日,四川省物价局出台了《2006年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安排意见》。据悉,今年不合理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殡仪服务收费和质检收费都被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年内将一一开展专项整治。

  中小学不能通过改制高收费

  据了解,今年全省物价部门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对中小学改制学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规范改制学校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学校通过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学生负担。在严格规范城市义务教育“一费制”、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以外的各项服务性收费,做好高中学费、研究生收费以及改制学校收费的前期调研工作,并结合国家发改委的工作布置,择机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医疗服务定价要进行成本测算

  整治医疗服务收费也是一大重点。《意见》要求,各地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方案要在项目归并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同时还要规范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特需服务;要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从降低和监管一次性卫生材料和高质耗材价格入手,努力降低医疗总体费用;要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报批程序,防止分解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要进一步深化价格公示制度,着力推行一日清单制、医院科室收费公示制度;要关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进程,择机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

  公路通行力降低应降低收费

  此外,省物价局还将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严禁将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整顿涉农收费,严禁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继续治理公路乱收费,严禁将非收费道路与收费道路捆绑收费;对长期占道维修或已不能保证原设计通行能力的收费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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