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与本田长达两年知识产权纠纷终于有了初步结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认定本田涉案外观设计第20013095239号专利全部无效。对此,本田欲向北京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专利复审委“认定”无效。本田专利权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专利复审委的裁定是否还会发生变数?双环本田外观专利之争在破冰之后深层蕴涵了什么玄机?在很长一段时间还会是业界和车迷们关注的焦点。
本田CR-V中国专利的明与暗
业界谁也没有想到的故事:2003年11月13日,本田以双环侵犯其在中国注册的CR-V外观专利权为名,一纸诉讼将双环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亿元人民币。双环汽车则称,在开发SRV之初就有所调研,自以为自己采用的是非专利技术,一夜之间与一家大公司对簿公堂,既不情愿,也非初衷。然而双环在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后,却得到了一个惊人的发现。
双环说法:我们在做了深入调查之后发现,本田CR-V外观设计在日本国并没有获得专利权。本田是在恶意延伸专利权,是对知识产权的扭曲和篡改。
本田说法:CR-V只是在畅销地区申请了专利注册,之所以没有在本国内注册专利,是因为在本国的销售量很小。
点评:据了解,日本专利申请制度与中国专利申请制度不同。日本专利注册采用的是审查制,不通过审查就获得不了专利权。而中国对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采用的是登记制,只要符合形式的要求,国家就接受其专利权申请,也就是只登记不审查。在授权以后,任何人发现与其有相同或相类似的外观设计在该专利申请之前已经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质疑,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另一方面,外观专利信用的认定是国际范围内的,它的衡量范围也是在国际范围内的,如果说一项专利的专利性(新颖性)在本国没有得到专利机构的实审认可,从逻辑上说在其它任何国家包括中国同样也不具有专利性。
双环如何成了“侵权被告”
SRV与CR-V讼争故事:2003年9月,本田发现双环SRV外观设计与本田CR-V相近,要求双环销毁设备,停止生产。随后,双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的诉讼。一月之后,本田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侵犯专利权”诉讼,并要求赔偿人民币1亿元。次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两起诉讼指定管辖,整体外观管辖权在石家庄中院,前后保险杠管辖权在北京法院。这两起案件至今没有审理。
本田说法:本田公司认为,双环公司生产的SRV的外观涉嫌侵犯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权,本田在多次致涵告戒之后,双环公司无动于衷,仍坚持上市,对本田CR-V市场销量产生影响。
双环说法:双环并没有侵犯本田外观设计专利权,因为早在多年前,在世界范围内就已经存在多款与本田CR-V外观设计线条相近的车型,例如,马自达以及其它德国车。本田在中国注册的专利已经是公开的技术,即不受专利保护的技术,也就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点评: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的条件是首先应当具备新颖性,即以前并没有同样或相类似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公开。所申请的专利如果没有新颖性,则不具备授予专利的条件。
创新与抄袭之争还在争
双环本田还在演绎的故事:2006年3月,专利复审委作出了本田涉案外观专利全部无效的决定。随后,本田要上诉法院,要求法院判定专利复审委“认定”无效……这场围绕着专利与非专利、创新与抄袭的争论还在继续。随着庭审日期的临近,双环与本田知识产权纠纷的最终结果将会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本田说法:关于双环SRV,本田认为这款车的外观与自己的CR-V十分相似,完全是抄袭之作。本田有权利维护自己的专利权不受侵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双环说法:双环SRV与本田专利的图案既不相同也不相似,是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超越。SRV整合了德系、日系、韩系多款已公开的车型线条,加入了中国人欣赏和使用车辆的习惯,并在实用性上做了突出表现,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并使用户产生新的艺术上、视觉上、美学上的感受。从技术角度来讲,CRV的长、宽、高的尺寸分别比本田CR-V大80mm、20mm、45mm,此外,双环SRV的2850mm的轴距比本田CR-V要长230mm。
点评:专利法的目的是要在法律保护之下技术公开,在有效维护发明和创造人积极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同时,专利法并不排斥别人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利用现有的成果和有限的资源最大程度地促进科技的发展,避免资源的浪费。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汽车跨国公司带来不小的影响和压力。透过双环、本田的知识产权纠纷,我们可以看到国际汽车巨头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开始加大对我国民族汽车品牌进行全面打压,其中以被侵权为借口的知识产权纠纷是主要手段,因为外国汽车企业已经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应用方面积累了上百年的经验,完全可以游刃有余的打压对手,从而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利益。
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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