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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禁令大限已到 各地政府出不同决策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14:08  财富时报

  3月31日,各地“限小”令的大限之日已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精神,各地要解除对小排量汽车各种禁令,在据记者了解,全国各地对待这一“大限”之日的到来作出了不同的决策。

  北京做榜样直接解除禁令

  记者3月31日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解除对1.0升以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

  此决定的具体措施如下:一、为确保北京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采取对无绿色环保标志小客车的限行措施,同时新车必须达到国III标准;二、鉴于长安街作为重大国事、外事活动主要路线的特殊情况,除双向最内侧车道分时段禁止排气量1.0升以下小轿车行驶外,其他车道取消对1.0升以下小排量轿车的限制;三、取消二、三环主路最内侧快速道对1.0升排量以下小客车的限制;四、长安街及二、三环主路对其他车型的限行措施维持不变。

  上海变相“限小”成“限污”

  据了解,上海早在2月中旬,就把原本高悬于高架路各上匝道口上方的数十个“1300CC以下小面包车禁行”的蓝色标志牌悄然摘下,取而代之的是“高峰时段禁止无环保标志车辆通行”的绿色标志牌。上海交警部门表示,从那时起,高峰时段禁止上高架行驶的车辆为4种:外地牌照车辆、空出租车、实习车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

  此时距国家六部委要求全国各地取消“限小”政策尚有一个半月。2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限制的规定,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确定的。

  这位发言人还说,“这些措施、规定都是从环保角度出发,利国利民,符合我国国情、本市市情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上海将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予以执行。”

  摘蓝牌,换绿牌,外界认为这是上海对中央六部委清理“限小”行动的一种应对就是变“限小”为“限污”。但上海官方却不愿意把两者搅在一起:“‘限小’是‘限小’,‘限污’是‘限污’。这是两回事。”“限污”,是指上海从2月15日起开始对高污染汽车进行限行。不管如何变相,毕竟“小排量”已不再受挤兑了。

  广州最强硬对此不予理会

  北京、上海已纷纷给出答案,只有广州的态度最强硬,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市人大记者招待会上,对小排量车禁还是不禁,首次作出官方表态,对“解禁”小排量车日程表要待国家有关细则出台后再执行,目前广州对此事暂缓。

  张广宁表示,广州肯定会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节能环保型汽车的规定和要求;但由于国家文件目前只有概念,尚无具体定义,因此广州暂未执行,将在详细办法出台后再行“解禁”。

  据了解,国家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提出要制订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但并未就油耗、环保、安全等指标作出明确的说明。张广宁表示,等对环保和节能的细则出来之后,广州会按照细则要求来执行。

  环保要求仍是“小排量车开禁”的关键因素。张广宁表示,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环保、节能要求放在第一位,强调广州目前执行的是欧Ⅱ标准,现正向国家申请于2007年后执行欧Ⅲ标准,待国家批准后,无论大小汽车,都要执行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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