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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国率先封杀警车特权 减少警用公务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9:40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冯超) 4月3日,重庆市公安局公布,我市警方将大规模减少“渝O·A”号头警用公务车,而各区县公安机关制式警车将增加80%%。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我市是全国率先向“特权车”开刀的。

  自编牌号汉字加上四位数字

  据介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警车涂装、自编号等工作。从5月1日起,市民将看到大量的制式警车上街执勤。制式警车,即市民常看到的装有顶灯,车身为蓝白两色加警徽标志的警车。

  警方称,这次公布的警务车辆标准,改变最大的是所上制式警车必须加上警车自编号。自编号为汉字加四位数字。如高新区的警车,就是“高新XXXX”,市公安局直属单位的警车自编号为“渝警XXXX”,交警总队为“交警XXXX”。

  编号清晰5米以外轻松辨认

  昨天,警方展示了印有自编号的警车。这是一辆高新区的110巡逻车。在车的左后门油箱盖上方、车顶,用粗黑体印着“高新0069”字样。在引擎盖上印着110巡逻车字样。警方介绍,这意味着该车是高新区第69号警车,是执行110巡逻任务用的。

  记者隔着5米多的距离,就认清了上面的字。警方称,大量这样的警车上街,将极大提高街头见警率,提升市民安全感。同时能方便市民求助、识别前来接处警的车辆。

  数量规定区县不低于总数85%%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区县各级公安机关制式警车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车辆总数的85%%;而派出所、看守所、交警队、巡警队只能保留1台“渝O·A”号头的公务车,刑警队、车管所可保留2台。市局直属的治安总队、刑警总队、经侦总队等单位,制式警车不得低于总车辆数的70%%。

  这样一来,市民可方便的报警,更直接的监督警车的使用。如渝中区市民在本区报警,只要找那些标有“渝中XXXX”自编号的警车即可。

  遏止特权“渝O·A”是公务用车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此次警务车辆标准的公布,“渝O·A”号头的警用公务车将大幅减少。同时公车私用、非警务用车都将得到遏止。这也标志着市民俗称的“特权车”将大大减少。

  发言人说,此次停用的“渝O·A”专段号牌将永不再使用。仍未停用的,大部分属于警方特殊部门的特殊车辆,以及一部分必要的公务用车。“渝O·A”不是警车,而是公务用车,因此不享受任何特权。专段号牌只是警方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而这些车同时还要接受市民监督,需要遵守一应警用车的规定。7种违规行为市民可拨110举报

  本报讯(记者冯超) 市民发现制式警车、渝O·A车辆有违规行为,可以打110进行举报。昨天,警方公布下列行为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休闲场所门前50米以内;驾驶警车不着制式警服的;警用车辆参与非警务活动的;非制式警车挂警车号牌的;将警车借与他人使用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非紧急状况下使用报警器、发出蜂鸣声的情况,市民可记下警车自编号,拨打110投诉。当事人将受到督察的处分,并在全市警方通报。

  一些部门负责人还在使用渝O·A车

  本报讯(记者冯超) 谁还在使用“特权车”?“区县一些部门、企业、院校的部分负责人还在使用渝O·A号头车。”昨天,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此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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