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荟 通讯员 袁富文) 从前日开始,北京丰台区所有校车、学生班车正式挂牌上路,家长和学生也可以拨打监督电话举报非法黑校车。与此同时,《丰台区校车及学生班车管理规范(试行)》出台。
依据管理规范,丰台区对校车及学生班车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只能是专门负责每天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学校自备客运车辆和学校租用专业运输单位客运车辆或非运营九座客运车辆,除此之外的都为黑校车。
校车及学生班车车牌上印有“丰台校车”和校车编号,并印有监督电话,家长和学生遇到黑校车可以举报。
丰台区教委主任王珮琦介绍,目前“校车管理普遍存在严重超载、使用安全系数不合格的报废车辆拉学生的现象”,由于乘坐校车的大多为小学生和幼儿,这一类人群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一旦遇到意外极易造成重大事故。
根据规定,丰台区将对校车及学生班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登记备案的校车及学生班车配发统一标志,并对班车驾驶员、随车护送员和行驶路线登记备案。每学期开学前10天内,还将对校车及学生班车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发放统一标志。
对于公立学校使用未取得校车及学生班车资格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给予学校第一责任人批评教育;对造成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给予负连带责任的学校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教委后勤处处长李京认为,丰台区首创的这套治理校车、学生班车的管理办法对各个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规定很到位,值得其他校车班车较多的区县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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