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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第一季度事故死者九成共417人出于车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7:08  南方日报

  在昨天召开的2006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上,广州市副市长甘新通报今年第一季度各类伤亡事故情况。截至3月24日,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426起,死亡446人,同比下降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就造成417人死亡,占一季度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93.5%。

  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14起

  甘新表示,今年一季度,广州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426起,死亡446人,受伤2857人,直接经济损失11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8.8%和11.4%,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和25.3%。

  其中一大特点是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由于受“3·16”、“3·20”等交通事故的影响,3月份全市各类事故总指标除了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7.7%外,其他三项均明显上升,总死亡人数达到149人,同比飙升22.1%。

  据广州市安监局副局长俞述西介绍,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另一特点是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多发。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广州市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14起,死亡50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倍和72.4%。其中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尤为突出,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共13宗,死亡47人,同比分别上升1.6倍和1.14倍。

  交通事故是“第一杀手”

  据介绍,一季度发生的伤亡事故主要发生在工矿企业(含建筑)、火灾、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等领域,其中道路交通最多,一季度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61起,死亡417人,伤2842人,直接经济损失775万元。仅3月份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29起,死亡140人,伤901人,直接经济损失290万元,而“3·16”和“3·20”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更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俞述西还强调,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是广州市总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死亡人数在全市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例中占到93.5%。他指出,道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与广州市过境车辆多且无限制、车辆“三超”现象严重、驾驶员违法行车情况突出等因素有关。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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