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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云南马龙县对超载车辆推行包月式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10:31  信息时报

  马龙交警 超限检查竟推行“月票制” 有了“包月卡”超高畅通无阻

  马龙交警这种“人性化”管理不应该

  实地调查

  手机、电话有包月卡,过路费也听说过有包月卡,可是日前记者在马龙县却了解到在该县境内还存在一种闻所未闻的“包月卡”,加高车厢超载拉货过马龙县城,一张罚单能管一个月,货车驾驶员私自在车厢上违法改装,焊了加高板,按相关法规,这将被处以重罚。这些车辆每个月都要被马龙县交警大队处罚一次,有了这张罚款单,该车辆在本月内将通行无阻,不再追罚。这张罚款单也因此被驾驶员们称为改装车辆的“包月卡”。

  记者日前赴马龙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私自加高车厢超载四倍

  3月21日9时,记者跟随贺师傅的大货车从距离马龙县城5公里远的一家铁厂拉铁至曲靖市越州钢铁厂。贺师傅的这辆货车核定载重量为4.5吨,经过铁厂过磅后,记者看到该车连车皮毛重达28.3吨,除去车子自身重量7.1吨,所拉铁矿的重量达到了21.2吨,超出了核准载重16.7吨,超载超过了400%,这些铁矿堆积已超出了车厢。贺师傅说,他这辆东风大货车是他得17万元款后,买来不久,落户挂牌后,就他来到昆明的货厢改装厂,在车厢四周焊上铁板,把车厢加高了30公分。与贺师傅一起在该铁厂拉铁矿的刘师傅认为,他的货车也加高了,在这一段路上,几乎所有的大货车都把货厢加高,如果不加高,矿石等货物就装不下多少,跑一趟只苦得够油钱。刘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他的货车从马龙拉铁到钢铁厂,路程有60公里左右,一趟拉20吨左右铁矿,每吨的运费是15元,一次只能苦得到450元左右,而油钱就要200来块钱,驾驶员实际只能收入250元。许多驾驶员的货车都是贷款购买的车,还了贷款后连饭钱都难苦。如果按核定载重量拉货,一转只挣得到67.5元,油钱都远远不够,哪还能养家还贷呢。刘师傅说,加高车厢能目的就是要多拉几倍货物,不超载货就车没无法生存。

  罚款过后畅通无阻

  当贺师傅开着与刘师傅的货车沿320国道驶向马龙县城时,记者问他私自加高车厢会不会害怕被交警处罚的时,贺师傅笑了笑说,“不怕,我有‘包月卡’”。他拿出了两张罚款单,找出其中一张后接着说,“这两张罚款单是今年过完春节后被处罚的,其中这张是3月5号的,有了这张罚款单,在本月内我不会再被交警罚款,如果被拦下来,他们会不罚款就放行。”随后,记者在整理这叠罚款单时发现,另外一张单子开据的日期是2月2日。记者在刘师傅处得到的两张罚款单则分别是2月4日和3月2日。贺师傅说,他在这条路线上拉货已经有半年多了,年前就是这样,一个月只罚款一次。这些罚款单上的数额都是50元,上面写着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罚款,盖有马龙县交通警察大队的公章。

  9时50分,我们记者坐着贺师傅的车子到达马龙县城边,马龙县交警大队就在就在城边上,仅靠着320国道,这是贺师傅等人的货车必经之地。贺、刘两人的货车大摇大摆驶到交警大队门口,门口虽然站着两名协管员,他们瞅了货两车一眼,拦车的意思都没有,两车顺利的驶上了昆曲公路。

  每月5号以前交罚款

  刘师傅说,马龙的交警只在每月1到-5日前设卡拦车,查处私自加高货厢的超高货车。由于长期在这一条线路上跑,这里是必经之地,绕道又太远,根本不划算绕。从这里过只要交50元的罚款,大家都宁愿走此处。而且交警的查处的时间主要集中在5号以前,5号以后查得不严,只是偶尔一天看得到在查处,但只要当本月内有一张罚款单,就可以照常通过,不再处罚。贺师傅认为,他们差不多隔两三天就要来马龙的这家铁厂拉一次铁矿,五天内肯定有一天要从这里过,交警也是掌握了这种规律,才选择在5号以前严查。贺师傅说,马龙周边的铁厂等厂矿比较多,在这一带拉货的大货车有好几百辆,基本上所有的货车都焊了加高板。时间一长,大家也知道了马龙交警的这一罚款规律,只要本月没有被罚过款,交警拦下后,都会主动的交上50元钱,驾驶员们因此给这张罚款单取了超高车辆“包月卡”的名字。

  22日10时,记者跟随贺师傅从曲靖拉满了13吨焦煤到马龙,通过马龙县交警大队时,依然畅通无阻,没有交警进行查处。

  国道压得不堪重负

  贺师傅等人的大货车拉满货物时发出低沉的吼声,慢慢的往前摇,显得不堪重负。与这些大货车一样,马龙县往昆明方向的320国道线在超载大货车的重压下,也显得不堪重负。记者在320国道线上看到,路面上坑凹随处可见,有的路段柏油已经磨掉,剩下碎石及砂子。小车行在上面悠来荡去,不得不减速行驶,挑选路面,以防被挂到底盘。据小车驾驶员宋先生说,他到昆明去办事,听说昆曲高速路重修,十分难走,就选择走320国道。哪知道国道也这样难走,特别是马龙县城出城10几公里这一段,坑凹相当大,他的小车被颠起被抛下,底盘刮了好几下。他认为应该加大对货车加高超载的查处。

  月罚千元司机没法生存

  月罚一次“体现以人为本查处太严 怕驾驶员难以承受”

  人性处罚 每月只罚一次放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驾驶改装的机动车在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并对驾驶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但马龙县交警大队对大货车私自加高车厢后为何每月只罚一次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马龙县交警大队长杜绍林。他说,见一次罚一次驾驶员经济上受不了,每月罚一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司机担出罚款受不了

  杜绍林说,他们上路主要处罚擅自改装的货车,对超载货车暂时查不了,因为马龙县交警大队没有过磅设备,无法核定货车是否超载,处罚不了驾驶员,一般由路政管理部门处罚。

  看了记者提供的几张罚款单后,杜队长与罚单上签名的交警进行了电话联系后对记者说,交警在对驾驶员擅自改装货车进行处罚时,可以通过行车证查看车辆是否改装过。按相关罚规,要罚款两百到两千元。根据一线执法交警提供的情况,在处罚了几次后,许多驾驶员找到交警大队反应,这样处罚,他们经济上承受不了。这些改装车辆多为本地车辆,长期在这条线路上跑运输,基本上天天都要经过马龙。天天查处,驾驶员一个月要交几千元罚款,将无法生存下去。

  体现人性化月罚一次

  杜绍林说,他们从来没有承诺过罚了一次本月内就不再罚。马龙县交警大队在对一线执法交警进行教育时,都是要求从严执法。只不过执法交警在执法时,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广大驾驶员服务,在对改装车驾驶员进行处罚时,考虑驾驶员的承受能力,人性化的进行处罚。每月只处罚一次肯定是不对的,但这些驾驶员多为本地人,马龙县的经济条件很差,许多驾驶员原来就没有工作,在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收入,才贷款买车来跑运输。他们跑车本身就不容易,交通管理部门再加重处罚,运输将跑不下去。但为安全着想,又不可能不查,所以在查处后,交警主要采取以教育、批评为主,一月只处罚一次,取最低处罚线进行处罚,由于不可能对加高的车厢立即进行拆除,就责成驾驶员赶快到车管所重新进行登记,换领行车证。

  改装车重新登记很难

  据杜绍林估计,每天从马龙县城通过的货车至少两百余辆,这些车几乎都进行过改装。而在进行车辆年检时,驾驶员为防止检审不合格,甚至会把改装部分割掉,检审完又焊上。车辆如果进行了改装、加高,必须立即到当地车辆管理所重新进行登记。但是有的驾驶员却懒得去车管所,或者因为加高后货车的核定载重量要随着增加,路政方面的相关费用也会随之增加,驾驶员认为负担加重,不愿进行重新登记。

  据贺师傅说,每月被处罚后,交警确曾要求他们重新到车管所进行登记。但是车辆的出厂原状已被改变,车管所根本不给登记。去年因为改装被交警处罚后,他就去了车管所,但车管所却认为改装的相关手续不全,出多少钱都不可能再登记。

    本报记者 浦仕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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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盛霖部署全国治超任务

  在2月28日召开的全国治超电视电话会议上,新任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

  交通和公安部门要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力度,确保人员投入,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各地公安部门要适当增加治超检测站点的警力,加强巡逻,对拒绝检查、阻碍执法、聚众闯卡、带车绕行、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破坏治超站点设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把好车辆生产、注册登记、市场准入、货物装载四个关口,强化运输企业、驾驶员和厂矿企业的违法责任,从车、货、路三个源头实施有效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载货、上路。有条件的高速公路,要在入口处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同时,建立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系统,实现违法信息共享,实行动态监控,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

  要坚持依法治超,严格依照《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进行。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要依法严格卸载并实施处罚;对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制度,对达到规定分值的,要依法扣留驾驶证,组织学习和考试;对擅自违法改装车辆,要强制恢复原状。

  全面加强治超检测站点建设。以北京至大同沿线10个治超站点为示范,分批开展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力争2006年建成首批标识统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治超检测站点,逐步完善全国监控网络。

  规范“绿色通道”网络建设,切实落实减免或降低通行费标准的意见,研究降低合法运输车辆运输成本的有效渠道,调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方式,进一步鼓励发展多轴大型车辆和厢式运输车,保障运输经营者的合理收益。特别是在油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还应考虑调整道路货运价格的机制与措施。

  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改善治超检测设施技术水平。在站点建设过程中,逐步装备统一的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称重预检系统,科学制定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实现违法程度与处罚额度相对应,使超限超载者承担与其违法行为相适应的法律后果。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理念,保护车主和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注重为过往车辆排忧解难,把治超站点建成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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