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实习记者李琦) 吃一顿饭,丢一辆车!这样“昂贵”的饭局偏偏让为母亲办生日宴的夏女士给碰到了。去年12月,夏女士在金百万定福庄店就餐,小偷盗走了她衣服中的车钥匙,将门外的轿车开走。昨天,夏女士称要向饭店索赔5万元。
去年12月4日,夏女士一家8口人到金百万定福庄店就餐为其母亲过生日。随行的一辆车牌号为京H3878×的黑色红旗小轿车,在该饭店保安的指引下,停放在了饭店的门前。“当时由于边上那桌没人,我就把衣服搭在了椅背上。”夏女士说,他们吃到一半时,忽然有3名男子来到旁边空着的桌边就餐。
20时左右,夏女士一行人吃完饭出来时发现,停在门口的红旗轿车已经不见了踪影,她一摸兜,里面的车钥匙也不翼而飞。“保安说,看到有3名男子把车开走了。”夏女士说,车是前年买的,还没来得及续保,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随即,她便拨打了110报警,三间房派出所的民警前来为他们做了笔录。
夏女士认为,饭店服务员没有给她放在椅背上的衣服套上衣服套,所以间接导致其放在衣服里的车钥匙被盗。昨天,夏女士称,虽然自己在该事件中负有一定的责任,但饭店也应该负有一半的责任。“这车16万买的,现在至少还能卖10万,因此要求饭店赔偿损失5万元。”
“客人主动要求,我们才为他们套上衣服套。”金百万定福庄店负责人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客人多,服务员可能照顾不过来,但饭店内有提醒顾客防盗的提示,服务员也会提醒顾客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因此对于汽车被盗他们不应负责任。
“类似这种案子在社会上时有发生,一般来讲经营者一方尽到了合理的提示内容,就可以认为尽到了提示责任。”昌久律师事务所吕峰律师表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店家一定要提供衣服套,因此责任不好确定,消费者可找消协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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