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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未挂车牌将当场扣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 10:43  北京晚报

  机动车未挂车牌将当场扣车

  本报讯(记者安然 通讯员王云林 姜敏英) 自即日起,一线交警在值勤中发现有未悬挂号牌(持有效临时号牌或移动证明的除外)或只悬挂一面号牌的机动车,将不再当场对司机进行刷卡处罚,而是扣车。对军队、武警的未挂号牌车辆,交警将现场通知北京卫戍区人员到场处理。

  今后,所有“未挂号牌”违法车辆被扣留后,司机需持号牌、行驶证,到驻地执法站接受处理,交纳罚款;所有“涉嫌伪造、变造号牌”违法车辆,驾驶人需等3日后,持行驶证到执法站接受处理,对因“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扣留的车辆,执法站将认真核查鉴定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情况,如经核查,认为被扣车辆虽有涂改等违法迹象,但尚不足以构成“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则要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进行处罚。

  此外,即日起车管所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如果发现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及不使用统一的固封装置的,将不给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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