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车讯 历经两年之久的双环与本田汽车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之争终于有了初步结果,石家庄双环汽车公司近日已接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 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书。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取证,多次审理,2006年3月7日,专利委员会做出第8105号审查决定书,认为本田涉案专利与已公开的外观设计相似。因此,本田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规定,故宣告本田涉案外观设计第20013195239号专利权全部无效。
早在2003年9月,也就是双环“SRV”上市之前,本田认为双环“SRV”外观设计与本田“CR-V”非常相近,本田连续7次发函要求双环产品销毁图纸及专用设备,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2003年10月15日,双环公司对本田提起了确认“不侵权”诉讼,即通过诉讼请求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双环公司没有侵犯本田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2003年11月13日,在双环公司立案并在诉讼文书送达本田近一个月时间后,本田公司又以双环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仍然诉请前期要求并请求一亿元人民币的索赔。据此,双环公司向北京市高院提出”管辖异议“,认为双环公司已经起诉本田公司,现在本田就同一事实又起诉,是典型的重复立案。
200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整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权移送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双环不侵权之诉合并审理,前后保险杠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在北京市法院,并进行了移交,这两个法院至今没有开庭审理。
2004年10月,本田联合东风本田一起以侵犯CR-V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又将河北新凯汽车公司(下简称新凯)告上北京高院,称新凯靓星外观侵犯了CRV的知识产权。“此外还有北京市双环和新凯的两家经销商,要求它们停止销售来宝和靓星。”
2004年11月在广州国际汽车展期间,东风本田透露,针对一些国内企业生产东风本田CRV拷贝车型事件,东风本田已经将涉及的11家生产厂家全部告上法院,希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链接:涉案本田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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