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3月14日)获悉,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
据悉,此规定的出台背景是为防止保险公司变相降低车险费率。但实际上,本地各家财险公司执行的优惠价格均高于30%。据透露,目前人保、平安、太平洋等财险公司执行的车险费率一般会按照公务车、私家车、车型车龄、驾驶员、行驶区域等因素,给予一些优惠,但优惠幅度通常不会高于25%。
因此,6月1日后,成都车险价格将不会出现大的波动,但不排除个别公司会进行价格调整。(记者董天刚 实习生张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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