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罚款与打劫无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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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10:35 南方都市报 | |||||||||||||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大概是中国人关于资源利用原则的一个最生动的描述。 这不,新华社近日揭露了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级吃下级,交警吃司机”的内幕。据报道,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罚款指标,当地的交警在各个路口抢着开罚单,什么车都扣。一开始扣没有驾驶证、行车证的,后来是没有头盔的、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两轮车乘坐人不戴头盔的、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再后来,车牌照挂歪的、牌照脏的、灯
看了这则报道,笔者一方面暗自庆幸没有开车去过那种地方,也没被这样的交警打过“劫”;另一方面呢,就想起这事与去年北京的杜宝良被拍105次冲红灯事件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何这样说呢?因为从表面上看,这一事件是交警“过度作为”,杜宝良事件则是交警该“作为”而没有“作为”。结果都是一样,车主利益受损。就像媒体所形容的,交警和车主实际上形成了一条食物链,这个食物链的上端是一些类似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这样的寄生虫,末端则是全然不知情的广大司机。他们被交警罚了款还不敢吭声,原以为给国家财政做了贡献,却不知罚款大多已落入个人腰包。 显然,“上级吃下级,交警吃司机”这一食物链存在的根源就是很多政府执法部门最乐意也是最擅长的执法手段:“以罚代管”。这些执法的上级部门只要设定一个“以指标促罚”就可以披着合法的外衣大肆捞取非法利益了。去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严令禁止给交警设定罚款指标,可见靠交警吃司机这一招敛财的绝不止灵壁县公安局这一家了。 本来,王建华以他的职权可以吃“定”下级。而下级又可以吃“定”司机,但多行不义必自毙,“上级吃下级,交警吃司机”这一食物链虽有合法的外衣,但始终是不法勾当,见不得光,而且也必然存在“分配不公”的致命漏洞。这次向媒体报料的竟是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几位资深警察,就足以证明这真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了。(何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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