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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抢车声称为讨债 因犯罪事实轻微警方未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8: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高波) 前天中午,张先生驾车在东坝乡一路口遭到一男子步某的拦截,步某将张先生强行赶出车外,并将车开走。警方于当天找到了步某并将车扣留。步某称,是因张先生的女友欠他的钱,他才抢车的。

  张先生说,当时拦车人步某将他揪出驾驶室,然后开始用脚踹他,并强行将车开走。当时在车上的还有张先生的朋友许先生及许的妻子。许先生称,张先生被揪下车后,他赶忙下车护住坐在车后座上的妻子。当张先生被殴打时,围了不少人,由于担心这些人是和步某一起来的,许先生只得一边护着妻子一边看着步某将捷达车开走。

  事发后,张先生报警。当晚7点,朝阳警方将步某和张先生的捷达车一起找到,并将捷达车扣留。步某向警方称,张先生的女朋友辛某欠他钱不还,他才扣了张先生的车逼辛某还钱。张先生称,女友大概去年时确实向步某借过钱,本金已经还清,但步某追要很高的利息,女友不同意给。张先生表示,自己和步某没有任何纠纷,即使是欠步某的钱,步某也不能采用这种强行抢车的方式来讨要。

  昨天下午1点,朝阳分局刑警向张先生出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下午张先生从东坝派出所将自己的车开走。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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