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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子眼闯红灯就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7:2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新版电子眼闯红灯就闪(图)

新装的“电子眼”数量约为原有数量的7倍

  早报讯(记者覃丹 摄影韩杰) 成都市交管局相关人士昨(5)日透露,成都市全市范围内新安装的200个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抓拍系统(俗称“电子眼”),已在11月27日安装完毕并试运行,违法告知系统也同步启动,此次新装的“电子眼”数量约为原有数量的7倍,被“电子眼”抓拍后,当事驾驶员若超过3个月或连续两次逾期不到巡逻分局接受处理,将受到一次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

  每个点都有两个电子眼

  据介绍,每个安装点都有两个“电子眼”,交通信号灯上装一个、停车线后一定距离内还将安装一个。如果机动车在红灯亮起时冲过停车线,停车线下的线圈由于电磁感应而产生的感生电流,就将启动“电子眼”的抓拍开关。抓拍到的3张照片将准确显示机动车冲红灯的时间、地点和车身的前后牌照。

  巡逻分局办证服务大厅内,市交管局还增设了两台“成都电子警察触摸查询系统”,驾驶员只需按显示的提示输入需查询的车牌号码,系统便会自动显示违法结果。如果确有违法驾驶行为被“电子眼”抓拍,系统还将同时提供3张拍到的违法照片。

  两次不交罚款记12分

  近两日,由于被“电子眼”抓拍到巡逻分局接受处理的车辆驾驶员猛增,交警专门增加了警力,帮助驾驶员熟悉流程等,加以引导。交管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员,接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当事人需要带上行驶证、驾驶证,车主凭行驶证,受托人凭行驶证、委托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巡逻分局办证服务大厅接受处罚。驾驶人若超过15日不到巡逻分局接受相关处理,交管部门将按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此外,超过3个月或连续两次逾期不交纳规定罚款的,将被一次记12分。

  上网查有没有被抓拍

  为配合新增“电子眼”的试运行,市交管局还专门成立了“电子警察处理中心”,负责汇总每日“电子眼”的抓拍信息,并把信息进行分类后发送处理通知书。

  由于数量增加,原来“电子眼”违法查询电话及交管部门在机动车年检时的告知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为此,市交管局特别增加“同城快递”发送处理通知书,首批发送的通知书万余份。

  驾驶员还可拨打68188888或登陆网站www.cdjg.gov.cn查询是否有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抓拍。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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