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同类产品的集会性不为制造故意比较的聚场销售。这里称为:对比销售。而我认为这才是具有真正探讨意义的,具有要害性关联的对比销售。
因为是面对大市场的批评,我斗胆冒天下之大不韪。问良心,则无所畏惧。
汽车城—对比销售失败的“典范”
有我以前的文章为证:两年前,汽车城新建伊始,我就断言这种模式没有前途!(这个观点,不论是那时还是现在,我相信仍会激起众多强烈的反对!) 不可否认对某些商品,我们有世界独创性的优良的销售模式。但这不适合汽车销售。 因为这种人为的,故意制造的对比销售,是非常价商品对常价物品销售的简单模仿,是有型无实的凑热闹。举其它市场的例子:
刚从新西兰回来的时候,我带给朋友一个澳大利亚水晶做的钥匙坠,虽然在价钱上取巧了一点,但激光内刻的奇异鸟也还是个世界的唯一。不贵也算奇了。但就这几乎断送了我们20余年的交情。
----在金石集市上。我见到了更多,更大的水晶工艺品放满了众多的摊床。无情地证明了我的孤陋寡闻。我得天,不是水晶和玻璃一样容易生产的吧!!!(后来真的被印证:人造水晶只比玻璃贵一点点!我的天!)
----在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珍珠论斤卖,项链把抓着卖。这使我根本理解珍宝如此堆积还是不是珍宝!!还能不能当珍宝卖!!!汽车这样模仿,有损价值,有损形象。
回忆起在新西兰的周末二手车集市。那是由私人自发的以处理掉手头汽车为目的集会销售。对绝大部分的真正车主根本没有什么利润甚至折损价值。因为买主可以进行充分的对比。想到这我更有把握地得出下面的结论:
对比销售如果可以推广,也只适合于低价、批发销售。而害处仍然是:所有的商人的利益都不得不摊薄!!这种走量的低下盈利模式,已经把应有的利益让给了全球涌来的笑逐颜开的小批发、小进口商。
因而,汽车城是没有前途的! 汽车销售,不应该产生如此“便利”的对比!这种对比销售是利润摊薄的整体自杀式销售。要想保持利润,请您保持距离!甚至可观的距离!
(作者:新浪青年汽车论坛评论员 孙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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