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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对电动车按摩托车标准管理 骑行者要领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10: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交管部门考虑对“轻摩化电动车”按摩托车标准管理,骑行者先要进驾校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 近来,豪华漂亮、超速超重的电动自行车在成都越来越好卖,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昨(1)日,成都市工商局、交管局、质监局等部门联合表示,成都将会对超速超重“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骑行上路必须具备摩托车驾照。

  现状:电动车每年增加10万辆

  成都市工商局、交管局和质监局在通报中指出,成都市电动自行车每年以10万辆的速度递增,目前已经拥有各类电动自行车43万余辆。

  经过成都市消协调查发现,目前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无证生产、非法拼装、假冒伪劣、傍名牌等现象较为严重;而由于技术、资金等原因,一些产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车速、车重、制动不合格等直接造成交通隐患;许多市民因缺乏对安全性能的重视,盲目选购跑得快、车身重的豪华电动自行车,发生纠纷后造成经济损失,有的商家不“三包”。据悉,从去年至今全市已经发生近300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29人死亡。

  整治:按摩托车标准进行管理

  在昨天的通报中,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分别就电动自行车的规范提出各自对策。工商局将严格生产许可制度,对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市销售,对电动自行车速度高于20KM/h小于50KM/h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

  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交管部门还将在各个交警分局办证点配置电动自行车称重和测速设备,加强查验和登记,对速度超过20KM/h的超速、超重“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将考虑按照摩托车标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一旦纳入摩托车范畴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必须凭驾照上路骑行。驾车者就必须先到机动车驾驶学校学习摩托车驾驶技术,在取得驾驶执照后,才能骑行上路,同时,这种车辆还必须像机动车一样购买机动车辆强制第三险,否则禁止上路。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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