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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QQ不能注册商标 奇瑞QQ与腾讯QQ突然沉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8:36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刘晓林) 就腾讯QQ奇瑞QQ的商标纠纷,知识产权专家昨日指出,双方纠纷的焦点“QQ”两个字母其实并不具备商标属性,不能注册为商标,这使腾讯和奇瑞的磋商显得更为复杂。

  记者昨日就此纠纷咨询了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负责知识产权的律师赵忠诚,他指出,腾讯的“QQ”是一个网上虚拟空间的聊天工具,是特殊的网络服务商标,而奇瑞的“QQ”是特定品牌旗下的一款车型,是实现中的具体商品。因此,一般情况下,二者不构成冲突。

  赵忠诚认为,判定商标是否侵权的关键前提是在市场上是否有可能,而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会发生认识上的混淆。

  按照《商标法》,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其中一个已是驰名商标,在大众中广泛使用,这样才构成可能发生混淆的前提条件。也只有这种情况下,才可能进行跨类别保护。两个“QQ”显然都还没有达到这种影响力,无论是服务对象、服务特点、消费对象还是商品特点上,都不会造成误认。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定近似”。

  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商标法》,两个及两个以下的字母不具备商标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加以注册。

  赵忠诚分析认为,双方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是腾讯的“QQ”加“小企鹅”图案已经提前注册了全部45类商品的商标,那么无论奇瑞申请的是“奇瑞QQ”还是“QQ”,只要商标中有“QQ”两个字母,且没经过腾讯授权同意,就是侵权。据此就要行使腾讯的在先权力,而奇瑞则存在抄袭和模仿。第二种是腾讯虽然注册“QQ”了,但未涉及汽车领域,那么奇瑞QQ并不侵权,但是双方存在市场权利之争。

  记者就律师的解答联系了腾讯、奇瑞双方,遗憾的是,双方仍选择沉默。腾讯方面告知记者,这会是一个较长时间的拉锯战。而双方有哪些具体的权利细节冲突也只能任由外界猜测。

  不过,赵忠诚认为,就目前来看,双方和解的可能性较大。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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