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司机撞飞收费员被判8年 曾有170次逃高速费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8:02  京华时报
司机撞飞收费员被判8年曾有170次逃高速费记录

宣判过程中,张永军一直以手遮面。本报记者 孙思娅 摄

  昨天上午,黑车司机张永军站在市二中院的法庭上受审,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根据首发公司的记录,在10个月的时间里,需要频繁出入八达岭高速路的张永军曾170次逃费。2005年1月,当遇到收费人员卢超的拦阻时,张永军踩下了油门。目击证人称,当时张永军的车将卢超顶到前机器盖上,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加速,将卢超甩到地上,致卢重伤。

  -事发

  高速路收费员被撞伤

  昨天上午,浓眉大眼的卢超在空荡的法庭上,等待听到对司机张永军的终审判决。因为张永军,在八达岭高速做收费员的卢超目前一只眼睛失明。

  2005年1月10日上午9点多,打算如厕的卢超,刚从收费亭走出去,便听到同事的一声喊叫:“站住!”。卢超随即看到9号车道有一辆黑色捷达车停在栏杆一半处,收费亭里的收费员正准备出来。

  卢超后来说,他当时怀疑该车“有问题”,便走到车的左前方,打手势让司机不要走。

  “我的手刚放下,这车就起步,加速冲我撞了过来”。卢超被顶了起来,就势趴在机器盖正对司机的位置上,后摔在地上昏迷过去。

  听到有车撞人的声音后,卢超的同事杨燕跑了过去。杨燕说,当时卢超的“脸部和眼眶肿了”,而撞他的轿车由北向南跑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999急救中心了”。醒来的卢超发现自己左眼看不清东西了。医生说他的颅脑被损伤,左眉骨骨折,由于撞击损伤到了视神经,“左眼失明”。根据法医鉴定,卢超属重伤。

  -原因

  司机曾逃费怕被拦住

  当时驾车撞卢超的司机叫张永军。张当时正驾捷达车通过八达岭高速清河收费站9号车道,交费时,收费员张为本应找他5元钱,却多找了20元。张为立即探出头告诉张永军多找了钱,让他不要走。张为后来作证时说,他根据手里的逃费车辆清单,当时已发现那辆捷达车是逃费车辆了。

  同在9号收费亭的马静说,当时捷达车司机把车停在栏杆附近,并把钱从窗户扔了出来。与此同时,卢超站到了车的正前方,喊:“停车”,但司机面对卢超慢慢开动,一直顶着卢超向前走,随后突然加速。马静说,卢超被车顶起来向前走了三四十米后摔下来,而且整个过程中车一直在加速。

  对于当时的撞人行为,张永军在后来接受审判时说,他交费后向前行驶了约20米远,车旁窜出一人拦住了他的车,“我的车有逃费行为,我怕他跟我要钱”。张永军说,他一害怕就向右打轮,躲开阻拦者后便踩油门跑了。张永军说,虽然“从后视镜见到那人倒在了地上”,但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撞了人”。

  根据首发公司的逃费记录单,从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0月25日,张永军的捷达车共逃费170次,总金额5200元。

  -结果

  获刑8年并赔款20万

  2005年9月,海淀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司机张永军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卢超20万余元。

  张永军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二中院。

  昨天上午10点,张永军被带进法庭。

  当看到架在法庭上的摄像机后,张永军将头深深低下。当站在法庭中央听宣判时,他始终用手挡着自己的脸。

  法庭认为,张永军案发后虽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他却在庭审过程中推翻前供,避重就轻,否认主要犯罪事实,因而不构成自首。张永军采用驾车撞人的方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而判决其有期徒刑8年,赔偿卢超经济损失20万余元。

  链接

  该司机靠三种方式逃费

  庭审后,张永军接受了采访,但对话中他始终不肯放下挡住脸的手。张永军说他并不清楚自己逃了多少次费,因为“曾把车租给别人,费主要都是那些人逃的”。

  在记者追问下,从事黑出租工作,频繁出入八达岭高速的张永军承认自己也逃过费。他的逃费多是采用走军车道的方法。张永军说他使用过或知道的逃费方式有三种,其一是利用军车道逃费。车多时,张永军会紧跟在军车的后面,快车速通过。其二是利用复式收费时段逃费。张永军告诉记者,在高速路上车流量很大时,收费站就会采用复式收费的方式,即两名以上的收费员,走出收费亭,分别站在车流的头尾进行收费,“我跟后面的说,到前面去交费;再跟前面的说,已经在后面交费了”,因车多收费员可能没时间检查票据,就可能蒙混过关。其三是利用大车做掩护逃费。“由于大车挡住了收费员的视线,处于盲区的收费员起初是看不见我的”,“等他看见我的时候,他放杆子已经来不及了”。

  逃费车辆会上黑名单

  昨天下午,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雷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黑车司机张永军所说的三种逃费方式,也是目前高速路上逃费者最普遍采用的。

  “我们有一个逃费黑名单。”冯雷介绍,公司要求收费员一旦发现逃费车辆,就迅速记录下车牌号。同时,录像监控系统也会帮助收费站将逃费车辆记录在案。

  这些车牌号码被统一纳入一个“黑名单”。当收费员遇见黑名单上的车辆时,将拒绝抬杆放行,并会让其补交所逃的费用。

  据冯雷介绍,北京每条高速路每天都会发生逃费行为,而且逃费的次数是和高速公路的车流量成正比。根据粗略统计,八达岭高速每天有大约80至100起逃费记录,而首都机场高速每天发生逃费事件约50起,像京沈高速那样车流量少的,每天只有几起。

  冯雷介绍,虽然公司深知逃费者的伎俩,但目前没有很有效的办法当即解决逃费问题。由于首发公司对逃费车辆没有处罚权,收费站只能要求逃费车辆支付之前所逃的高速费,而不能对其进行罚款。此外,当这些逃费车验车时,车管所也不能以逃高速费为由,制约逃费车验车。

  冯雷说,因逃费现象越来越猖獗,首发公司一方面已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对逃费车辆的处罚权。另一方面,首发公司也在积极申请,希望政府可以将高科技电子设备在全市普及。本报记者 孙思娅

(编辑:赵广喜)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交通安全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