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养路费将于12月1日起开始征收。从即日起,报停偷驶、套牌等恶意欠费车辆将被扣押。
此前一直流传着近期将“费改税”,而费税改革的“欲说还休”给征稽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到目前为止,全市252万辆机动车养路费欠缴率在7%左右,欠费车辆时间最长的达六七年之久。为保证养路费足额征收,年底前,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在全市设立40余处检查站,与交管部门配合,利用“电子稽查”设备进行联合大检查。
针对一些车主认为“费税改革即将实行”,所以对缴纳养路费持观望态度的现象,路政部门表示:费税改革短期内不会实行,即使实行,也会按照相应规定将多缴的费用给予退还请市民不必担心。
记者了解到,12月1日起,本市28个养路费征稽点将在收费高峰期间增开收费窗口,收费时间由早8时30分到下午5时延长至晚8时。征稽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正常缴纳养路费除了到征稽点缴费外,还可以就近到370个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每月的养路费是按上限缴纳即每月初至当月末缴纳次月养路费,需要缴纳12月份养路费的车主,除缴纳12月份养路费外,还需要同时缴纳2006年至少1个月的养路费。(蓝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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