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明年2月施行
信报讯(记者于恒舟) 酝酿已久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雪于昨日亮相。从明年2月开始,所有境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用中文标出名称。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办法》,规定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雪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的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或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
“目前,像国产奥迪、宝马等国产豪华车,多半全英文标识,与进口车的外观标识没有两样,从外部标识上根本看不出中国制造的痕迹。”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不标中文字眼儿的行为淡化了中国汽车的制造能力。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就是为了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
同时,《办法》还对标识高度、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在乘用车、商用车车身的前部和尾部标识中,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应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喷涂方式和不干胶粘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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