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抗拒检查,农用车车主王新亮开车将交通协管员郭某轧死。前天,密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新亮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死者家属21万余元。
今年5月7日中午,23岁的王新亮开着装有铁矿石的农用车经过密云县冯家峪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检查站时,发现交通协管员郭某向他打手势,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由于农用车超载,且车上装的是禁运的铁矿石,为抗拒检查,王新亮加速冲了过去。郭某见状,一把抓住车右侧的反光镜,拍着车门要求王新亮停车。
王新亮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加速。此时,反光镜突然脱落,郭某也摔落下来。王新亮开着车从郭某的头上碾了过去,郭某当场死亡。王新亮驾车逃离了现场,随后被公安人员抓获。(记者邹桂 通讯员姚凤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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