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场协会推出了《汽车销售行业自律规范》(讨论稿),该规范对汽车销售过程中经常出现的4种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虚假宣传自身品牌,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品牌形象;通过行贿、回扣等手段获取市场份额;在公开报价基础上大幅降价;擅自冠以品牌经销商或特约经销商的名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
除此之外,自律规范还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销售的汽车、配件和修理服务都要向消费者明码标价,并对所销售的汽车建立用户档案,定期对消费者进行回访,否则将被媒体曝光或列入信用警示系统。
汽车流通领域类似规范的出台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其结果也是参差不齐,但北京这个规范却在尚未执行时就引起了颇多争议,争议的焦点除了集中在禁止在公开报价基础上大幅降价之外,业内人士表示,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这样一个由民间组织推出的自律规范,到底能否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
规范市场的初衷值得赞扬
据北京市场协会的苏林介绍,这个规范是北京市场协会在其会员大会上推出的,目前只是讨论稿,要在对其会员单位征求意见之后才正式发布。苏林表示,制订这样一个汽车销售自律规范的初衷,是为了规范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建立诚信、规范的汽车流通机制,抵制不法经营。
苏林对于这个规范能够顺利执行抱有充足的信心,他表示,在讨论稿发布之后,已经得到了其市场协会很多会员单位的首肯。一旦正式稿在征求会员单位意见之后发布,说明会员单位对于其中的条款已经普遍认可。那么,会员单位肯定会共同遵守、互相监督,从而起到在汽车流通领域内打击不规范汽车经营的目的。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协会在汽车销售领域拥有190家会员单位,除亚运村汽车市场、中联汽车市场、北方汽车市场等汽车有形市场外,还包括一批汽车品牌4S店。
对于北京市场协会利用出台汽车销售规范的手段规范市场的行为,大多数经销商都持支持态度。“这个自律规范一针见血地提出了目前汽车流通领域所存在的最尖锐的问题。”北京一家上海大众4S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能够顺利执行,无疑是对违法经营的一种打击,能够起到净化市场,提高经销商销售和服务水平的作用。”北京现代的一名经销商也表示,对经销商经营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这个规范,他举双手赞成。
这个汽车销售自律规范中所针对的问题,是阻碍汽车流通领域健康发展最关键因素,在汽车流通领域面临深刻变化的当前提出这个自律规范,北京市场协会规范汽车流通领域的初衷和举措,是值得褒扬的。
禁止经销商私自降价
能挡住降价潮吗
目前,已值年终岁末,汽车市场即将迎来又一轮大降价的说法又甚嚣尘上。汽车销售自律规范中对于降价有明确规定,禁止经销商在公开报价的基础上大幅降价。而且将大幅降价的行为归结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这个规定,无论是经销商还是消费者,都非常不理解。
“经销商降价的问题厂家都不管,这种规范中的规定更是起不了什么作用了。”一位经销商这样对记者说。据了解,以前很多汽车厂家为了禁止经销商私自降价,也采取了诸如罚款一类的措施,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如今,大多数厂家已放弃了这种做法,逐渐默许了经销商的降价。有些经销商表示,汽车厂家在新车型上市之后公布的价格实际上就是自律规范里所说的公开报价,但这个价格只是厂家所发布的指导价,厂家允许经销商针对各地不同的市场情况,在一定幅度之内对实际销售价格进行调整。随着汽车流通领域的日趋成熟,降价已经体现为经销商针对竞争对手或者来自市场的种种迹象,所实行的一种价格策略,有些甚至是在厂家授意之下进行的,起到替厂家投石问路的作用,并没有什么错,更谈不上是不正当竞争了。
不仅如此,有些经销商还认为,作为一个民间协会性质的组织,市场协会对于经销商私自降价行为的监管是不可能落到实处的,操作起来也是难上加难。因此,这个规定很难实行。
“既然难实行,那么制止降价也是空有一纸条文了。年末为了销售库存车,经销商降价在所难免,这个规定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年末的降价潮。”一位经销商说。
市场的事情应该交给市场办
对于汽车流通领域进行规范是件好事,但是指望一个协会性组织发布的自律规章就能规范市场,显然不现实。
记者在北京亚运村汽车市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他们的意见很具代表性。“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最重要的,市场的事情应该交给市场办。”消费者表示。他们普遍认为,经销商三番五次私自降价,肯定会对其品牌有着毁灭性的打击;经销商违法经营,也会有相应的法律作为惩处依据。一切都由市场无形的手来控制,做得不好的肯定会被逐渐淘汰,做得好的肯定会拥有越来越多的客户,这是市场作用下的结果,仅靠一个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尽管经销商和消费者对于这样一个自律规范并不感冒,但是不得不承认,它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记者 冯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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