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再也不能超编超标了!记者昨从省清车办公室获悉: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制订的《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定额》即将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以《通知》的形式下发执行。对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实行定额管理,在全国尚属首创,标志着我省公车改革取得了又一实质性成果。
据介绍,根据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去年以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对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标公务用车进行了认真登记和清理。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机关公务用小汽车管理,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的车辆定额,提高使用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我省首次对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定额。此次列入配备定额的省级党政机关共118个单位,配备定额的公务用车共1795辆。各单位配备定额的小汽车数量均是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精心测算而来。
另据知情者透露,省级机关实行公务用车配备定额后,各单位配车将严格按照新配备标准执行,不得超编超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也将参照省级机关配备定额标准执行。机关公务用车实行配备定额后,经清理出的超编超标车辆,将尽快集中上缴,并向社会公开拍卖。(祖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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