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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将于06年2月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8:06  每日经济新闻

  中外合资汽车企业外方最不愿看到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如期出台,将于明年2月1日施行,这将制止合资企业淡化“中国制造”的行为继续发生。

  国家发改委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办法》全文并指出,出台《办法》就是为了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并强调,汽车外部标识中的车企名称必须采用中文汉字标注。该办法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都适用。

  同时,《办法》还对标识高度、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车长超过4.2m的车型,其标识的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5mm,车长不超过4.2m的车型,其标识的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0mm。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的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或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办法》强调,乘用车、商用车车身的前部和尾部标识中,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应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喷涂方式和不干胶粘贴方式。

  近年来,随着合资企业及新车型渐多,可车身上能表现中国制造商名称或车辆产地的标识却越来越少或变相模糊,这一点在豪华车上最突出,奥迪、宝马等已国产的豪华车,其外部标识与同品牌进口车基本无差别。但从明年2月开始,这种状况将有明显改变。

  资深汽车行业分析师认为,《办法》的出台,对汽车产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会突出中方制造能力,增加了中方平等对话权。如今合资企业的车型及品牌都是国外的,中方地位在车型上表现得越来越弱,长此以往消费者将淡忘中国制造商,这个办法出台后,就是防止中国汽车企业变成默默无闻的组装厂,保证其获得更多平等对话权。但他同时表示,《办法》不会影响跨国企业向中国引进更多品牌。

  在得知《办法》出台后,上海通用相关人士表示,调整外部标识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肯定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但具体在什么时间推出新标识目前尚未确定。而此前宝马中国首席代表曾表示,一旦《办法》出台,将按中国政策执行。(熊国志)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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