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该怎么走,每个省(市)都在寻找自己的方向。谁能充当产业升级的发动机?谁又能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思索之下,很多地方政府再一次将“赶超”梦想寄托在了汽车身上。
然而,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公布,国家“十一五”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浮出水面,一些地方政府恐怕要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不得不重新修正自己的方向。
地方政府在制造“汽车泡沫”
汽车是高科技含量、高关联度的产业,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据有关部门测算,汽车工业每增值1元,会给上游产业带来0.65元的增值,给下游产业带来2.63元的增值。汽车工业每提供1个就业岗位,就给上下游产业创造10至15人的就业机会。
庞大的工业总产值,众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不动心是不可能的。为此有人戏称,眼下除了西藏和青海没有汽车工业以外,其他诸省(市、区)都把汽车产业作为支柱产业。而上海、广州、长春、北京、武汉、重庆等城市都雄心勃勃,目标直指“中国底特律”。
据记者最近收集的资料看,去年年底至今,全国有2/3左右的省(市、区)都相继出台了汽车产业规划,且在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十一五”纲要基本框架中,都将汽车产业作为当地重点发展对象。
2010年,吉林、湖北、上海、广州、北京等几个省(市)都将汽车产量的目标定在百万辆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以千亿元为单位。在汽车大省(市)之后,首次制定汽车产业发展目标的浙江,也要在5年后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左右,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销售收入达到2400亿元。百万辆以上目标的还有江苏、重庆、山东、天津、辽宁、安徽等省(市)。不仅如此,像山西、江西、河南等地也相继将汽车及零部件作为重点发展产业,有的省已将汽车列入下一个五年重大投资项目,投资数额高达几十亿元。
“万马奔腾”干汽车是资源浪费
汽车是高壁垒产业,最讲经济规模,也是最开放的产业,国际汽车正日益走向跨国经营。想在一个省(市)范围内,将汽车工业发展为支柱产业,未免想得有点简单。
据预测,到2010年,我国汽车市场需求量将为800万~900万辆。如果按目前全国20几个省(市)将汽车作为支柱产业的规划,分摊下来每省(市)的“蛋糕”仅有40多万辆。
我们说支柱产业,必须要有支柱企业。如果美国没有通用、福特,日本没有丰田、本田,那么汽车在这两个国家就根本谈不上支柱产业。
今年年初,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曾经联合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从国际汽车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年产销100万辆以下的汽车公司已经不能单独存在,200万辆规模的也面临重组局面。
很显然,中国不需要如此多的省级行政区“万马奔腾”干汽车。但结论归结论,地方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当地有条件发展的企业,将其发展壮大是政府的责任。
这些话似乎有些道理。然而,眼见的事实是,一些地方重点发展的企业,并不是真正具备条件可造就规模态势的企业,而是当地政府运用手中可配置的资源和权力“养大”的企业。
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马晓河认为,如果一些省(市)超越自己的禀赋结构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的汽车产业,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这种在政府主导下的企业发展,必然是以资源浪费为代价。不仅如此,当地政府必然会或多或少从本位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实施干预,导致诸侯割据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汽车厂商以市场化的手段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要防止汽车工业发展的一哄而上
对于地方政府“万马奔腾”干汽车的现象,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一次考察北汽福田和北京现代时强调:“汽车工业发展决不能一哄而上,搞低水平重复建设。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行规模化生产,注重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和国产化水平,加强核心竞争能力。”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曾培炎的讲话表明了政府高层对地方政府争上汽车的态度。
为此,在2004年6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的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一个主要的政策目标就是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
今年10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发展规模经济、实现规模效益。《建议》的要义已体现出国家要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制约资源的内耗,使国家生产力有一合理的布局。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一次“十一五”规划编制会议上指出:要努力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增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优质能源比重,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为此,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强调:“十一五”规划是由国家规划、省级规划、市县级规划组成的一个体系,既然是体系就要相互衔接和协调。这次“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开始了为规划立规的尝试,其中就有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衔接制度。(记者 陈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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