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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市场欲步入规范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9:33  财富时报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将出台

  最近,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三者险条例”)即将出台的消息不绝于耳,有保险业人士预测,作为行业管理规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许年内就会出台。日前,保险业协会已牵头组织业内着手制定强制三者险条款并厘定费率,以积极应对条例出台后的业务开展。据悉,保险协会已是第二次向各家公司征求对强制三者险费率的意见,此前,三者险有关条款也已向各保险公司征求过两次意见。

  今年的车险市场并不尽如人意,1至8月的车险实现保费32.3亿元,同比下降了0.8%,有人士据此推测,如果强制三者险正式推出,对于某些举步维艰的保险公司来说,生存压力将进一步增大,特别是那些二线保险商将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车险市场也面临重新洗牌。

  对此观点,专业人士并不认同:“随着‘三者险条例’的推出,只有拿到了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才能进入保险市场,政府部门对那些有运行能力的保险公司将发放相应的道路社会保障基金,这样保险市场会更加规范化运作,朝良性方向发展。”

  消费者有购买三者险的选择权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由于条例草案中的多条规定被保险公司认为脱离实际,引起强烈反对,条例草案最后又重新返回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办公桌上。

  时隔半年多,“三者险条例”仍没有正式出台。由于缺少配套的法律条文,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经营已陷入被动,也造成了消费者理解和投保上的混乱局面。

  如今,在国内许多省市地区,交管部门规定,购车者必须在购车的同时买三者责任险,否则不允许该车进行年检。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郝演苏教授认为,目前有关部门对于购车者必须同时购买三者险的规定其实只是一种地方法规,而并不是政府行为,因此,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出台以前,消费者有权利自由选择是否购买三者险。郝教授向记者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现在有些地区强制要求购车者购买三者险,并不是源自国务院出台的法规,在这种情况之下,“三者险条例”的制定对于规范车险行业行为、理顺车险市场的混乱局面具有积极意义,是势在必行的。

  承保面100%不现实

  日前,有媒体报道说,目前中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承保面仅为30%,强制三者险实施后,承保面将在理论上达到100%。对于上述说法,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了强烈的怀疑:“100%承保是绝对不可能的。比如一位车主上了我们公司的三者险,难道以后在事故中出现的所有第三者的费用都要由我们公司支付?这简直是笑话嘛!”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郝演苏教授也对100%承保面的说法给予了严厉驳斥,郝教授认为,30%和100%的数据首先应该说都是没有依据的,另外,无论是医疗保险还是三者险,从理论上讲,只要符合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赔付,但应该看到的是,任何保险都是有一定额度限制的,如果投保人想要有高赔付可以选择高额三者险,但即使这样也不能使得承保面达到100%。

  政府承担高额赔付风险

  上周,一桩投保人起诉人保的案例引起了业内关注:今年年初,起诉人文女士的朋友郝某驾驶她的汽车撞伤了行人尹某,双方在交警主持下达成了赔偿调解书,郝某向尹某支付了2.6万元抢救费,由于是私下调解,交警也就没有进行责任认定。而文女士曾在人保朝阳支公司投过赔付额为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文女士遂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金2.6万元。但人保朝阳支公司认为,保险公司理赔的前提是投保车辆有责,而在事件发生时,由于交警没有进行最终责任认定,所以人保以此为由拒绝赔偿。然而新交法中却规定了无责赔付,也就是无论投保车辆有无责任,保险公司都必须予以赔偿。目前人保朝阳支公司只能将情况记录在案,上报后等待总公司的批复,于是文女士向法庭提出了起诉。

  记者了解到,其实这种围绕着“无责赔付”和“有责赔付”产生的赔付纠纷并不单出现在人保,许多保险公司都曾面对这样的困惑。由于以往的“以责论处”变成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使得强制三者险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扩大,按此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按“无责赔付”的原则进行赔偿,“这就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也势必会造成保险费率水平大幅度提升。”北京一保险公司负责人认为。

  另据了解,目前车主在投保时,尽管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有金额不等的多个档次,但有些保险公司对高额三者险采取消极承保、不鼓励车主投保的回避政策。有业内人士预计,“即将面市的法定强制三者险会制定一个统一的费率,每辆车都必须投保,保险公司自己的商业三者险将只作为强制三者险之外的补充选择。现阶段,为避免遭遇过高风险,大多数保险公司在高额三者险的投保上选择了回避态度,等三者险条例正式出台后会重新定价。”

  对于无责赔付和高额赔付给保险公司带来的风险压力,某保险业专业人士表示了充分的理解,但同时他也指出:“三者险条例”正式出台后,保户交纳的保金将上缴到政府部门,一旦出现事故时也是由政府出资赔付,这样,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就会大大降低,而当事人的利益也就更有保障,因此各保险公司无须太担忧未来的风险压力。

  保险公司积极应对“三者险条例”

  尽管“三者险条例”还没有出台,但是强制三者险肯定涨价已成为业内的共识,各保险公司也正开始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进行战略调整。

  十一后,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已悄然提高其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记者了解到,平安此次在京涨价主要是针对责任限额较高的部分,将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中的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限额基准保费费率上浮10%,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限额基准保费费率上浮30%,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限额基准保费费率上浮40%。

  另据了解,华泰财险也将对车险综合险费率做出部分调整,总体水平较以前有所下调。同时公司拟对私家车的费率进行整体下调。目前相关保险条款已经修改完毕,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国推行。

  作为中国第一家海外上市的金融企业、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人保财险针对“三者险条例”的推出又将有何行动呢?记者专门致电人保财险询问有关情况,一位人保财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公司内部并没有接到任何涨价的文件指示,但估计应该很快会有相应政策下达。人保财险某负责人则表示,人保财险对于此次的“三者险条例”非常关注,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条例,现已上报到国务院法制办,只有等到法制办的正式批示下来之后,才能向大家透露相关情况。

  太平洋财险、太平财险明确表示近期尚无涨价计划,但均称随着强制三者险年底可能出台,涨价也是合情合理的事,而华泰以及大地财险、安邦财险则暂无回应。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由于“三者险条例”出台时间难以预料,其规定的责任限额具体会是多少,超出此限额外的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又将如何,现在都还很不确定,因此,各保险公司可能还是要等到“三者险条例”出台后,才便于进行相应的调整。(谢再红)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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