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燥,易引发火灾事故。汽车自然也不例外。
福州消防部门说,近日接到多起私家车起火报警,但均因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而失去最佳的扑救时间,导致车辆报废。
福建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在一次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告诉记者,我国《消防法》对于车辆配备灭火器材没有作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的依据,交警部门也不便单独做出要求。
福州一位汽车厂商说,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车辆配置灭火器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车上灭火器成了一种可选配置,对于车辆厂家来说,目前的惯例是不配灭火设备。因此,一些轿车上没有专门安放灭火器的位置。
据相关技术人员介绍,造成汽车起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发动机油污严重;二是改装车辆时不注意线路防火;三是电线老化、没有及时维修保养;四是接插件松脱、雨水侵蚀导致电线接口接触不良,容易发热。另外,驾驶室如放置打火机、含酒精的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或点烟器等出现故障也有可能造成车辆火灾。
来自福建省保险业协会的消息说,当地车辆投保自燃险的比例很小。专家建议,车龄达到4年以上时,汽车线路会出现老化,而有的旧车线路在使用过程中改造较多,更埋下火灾隐患。如果私家车确实经过线路大修或大幅度改装的话,那就属于自燃高危车辆,此时最好投保火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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