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我们今天的计划是离开贵州,进入云南。至此,56个民族的采访,已经完成17个民族。离开务川后,我们走上了另一条省道。公路平整,我们的车子时速在70。在距凤冈县约12公里的公路上,4位农民肩扛锄头,行走在路中央。当我的车子要超一辆摩托车,我按着喇叭,欲从他们身边经过时。听到喇叭声,一位农民竟转身向后看去,他扛在肩上的锄头随着他身体的转动,一下打在我们面包车左侧倒车镜上。瞬间倒车镜的镜体和镜片,从车窗飞进了驾驶室。从车内的后视镜中看到,那几个农民一下楞住了。我没有停车,依然向前驶去。我当时想,要是停了车,就是没有责任,和这些农民也纠缠不清,况且是他们的锄头打在我的倒车镜上,我的车没有和这位农民的身体有任何接触。
很快我们进入县城。在我停在一辆当地的汽车旁问路时,后面上来一辆当地牌照的面包车,挡住我的去路。我一看,就明白了,肯定是那个农民报了警。停稳后,两名警察和三个着便服的男子走向我的车子。一名警察来到我的车前,看了半天问我:“你从哪里来?”
“我从遵义过来,刚才在路中央一位农民的锄头将我的倒车镜打碎,我没有撞到他,不然你们看我的车,看看除了倒车镜以外,车子有没有其他的撞或刮痕。同时他们是违章在路中央行走,不然不会打在左侧倒车镜上。”我变被动为主动地回答。警察详细地问了我们行走的路线及我们此次的目的后说:即便这样你也要跟我们到交警队。
在交警队,我们等了约1个小时,办案的交警不停地用电话和那边的同事联系(事后得知他的同事在那里处理另外一起交通肇事)。最后,这名交警把我的证件交给我,说:这件事不怪你,况且也没有发生人身伤亡。就这样,我们在这里被迫停留了一个多小时。这也是我们本次出行的唯一的一次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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